(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由勾結外國勢力、亂港黑手黎智英創辦的壹傳媒集團,早前相繼爆出違反租契、無披露提前向黎償還1.5億元股東貸款、拖欠逾千名員工薪金等不尋常操作,令人質疑當中是否有誤導公眾及誤導小股東行為,甚至涉及欺詐罪行。基於公眾利益,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去年7月底委任會計師公會前會長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事務,雖然壹傳媒早於去年12月被高等法院頒令破產清盤,惟審查員對其調查並未停止。陳錦榮昨日向傳媒公開披露,已完成資料搜集的工作,現正進行分析和結論部分,或需第四度延長其委任期以完成整個調查。

壹傳媒事務審查員陳錦榮昨晨會見傳媒表示,搜集資料的工作已完成,但內部的分析工作仍在進行,暫時未有結論,因此未就具體結論與財政司司長交流。他認為有關分析工作無需交由其他執法部門跟進,但有機會未能於今年10月27日第三度延長任期屆滿時完成,或需繼續延長其任期。

將與財政司司長辦保持溝通

他又指,在調查過程中,早前曾就一些小環節與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聯繫溝通和進行討論,例如準則、能否幫忙聯絡有關人士等,並將會繼續保持溝通。

黎智英和香港《蘋果日報》多名高層於去年6月先後被捕及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被還押,以及被特區政府保安局凍結《蘋果日報》3間公司資產後,其間壹傳媒的股票交易如過山車般異常波動,壹傳媒的股份其後更於同年6月17日起年內第二次停牌,旗下香港《蘋果日報》亦於6月24日草草停刊,拖欠逾千名員工薪金。

去年7月28日,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經考慮公眾利益」,根據《公司條例》(第622章)第841(2)及(3)條賦予的權力,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集團事務,並於6個月內向財政司司長提交最終報告。

◆陳錦榮指,已完成壹傳媒的搜集資料工作,現正進行分析和結論部分。圖為壹傳媒大樓。(資料圖片)

惟在調查期間,壹傳媒全體董事於去年9月5日宣布辭任,未能配合蒐證,令審查員未能在調查過程中及時索取對調查工作有用的相關資料,遂需陳茂波同月引用《公司條例》第877(3)及(4)條賦予的權力,向法庭申請搜查令,才獲進入壹傳媒大樓搜集證據。

至今年1月,由於審查員陳錦榮尚未能全面取得和審視與調查有關的資料,因而要首度將審查員任期延長3個月至今年4月27日,其後再因上述的調查仍有待完成,要再延長兩次任期至今年10月27日。

【特稿】「壹本爛賬」多籮籮 曾涉誤導投資者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自去年7月28日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委任陳錦榮為審查員調查壹傳媒的事務後,資料顯示,陳錦榮曾於去年9月14日向陳茂波提交一份中期報告,陳茂波更據此指基於公眾利益,於同月29日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提交將壹傳媒清盤的呈請。及至去年12月15日,高等法院法官黃健棠就財政司一方的清盤呈請進行聆訊,並在壹傳媒一方未派代表到庭、無人反對下,頒令壹傳媒清盤。

高等法院法官陳靜芬亦於去年10月15日,處理財政司一方向高等法院原訟庭申請委任臨時清盤人的聆訊時,財政司一方披露審查員已在壹傳媒大樓檢取逾4,000箱文件及資料。

法官陳靜芬當日亦從壹傳媒的資產狀況、業務狀況、管理、可疑交易,以及存在的隱憂等,多方面逐一披露集團的「壹本爛賬」,包括集團雖持多項資產、有約7,000萬元現金,但已出現資不抵債情況,淨虧蝕逾2.4億元,其中拖欠本港員工的工資約1.2億元,而壹傳媒的管理亦已於去年9月5日起處於真空。

陳官又指,壹傳媒於去年5月14日年內首次停牌至5月27日復牌前,曾涉嫌誤導公眾投資者,包括有可疑交易,特別是董事局無披露去年4月向創辦人黎智英提早還款1.5億元,致使公眾投資者在沒有公司流動資金狀況的完整資料下,根據其公告的內容進行股票交易;而其股票於5月27日復牌時,交投量亦由5月14日停牌前最後一個交易日的102萬股激增至5.39億股,股價更急升逾五成。

陳官還披露,壹傳媒允許黎智英將集團資源用於其私人公司,其中包括允許黎智英的力高公司在從香港科技園租用的場所經營,以及委任一人作為黎智英私人公司部分銀行賬戶的授權簽署人。

此外,壹傳媒被質疑其公司一間附屬公司於2021年8月31日向公司轉賬3,000萬港元。銀行賬戶之授權簽署人為張劍虹等4人,轉賬須至少有其中兩人批准。然而,截至2021年7月2日,其中3人已辭職,而該附屬公司沒有任何董事。目前尚不清楚是誰授權轉讓的,集團其他銀行賬戶的結餘也存在類似問題。

責任編輯: 文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