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本港第五波疫情嚴峻,因應學童及長者的縮短新冠疫苗接種間隔,政府今日(4日)對相關「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作出相應調整。

政府宣布,5至17歲的兒童及青少年第一劑與第二劑復必泰疫苗的間距由12星期縮短至8星期。已接種兩劑科興疫苗的12至17歲青少年應於接種第二劑後3個月,盡快接種第三劑科興或復必泰疫苗。至於已接種兩劑復必泰疫苗的12至17歲青少年,應於接種第二劑的5個月後接種第三劑復必泰疫苗,或可按其個人選擇接種科興疫苗作為其第三劑。

政府今日(4日)對相關「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作出相應調整。(政府新聞處)

政府會因應更新的接種安排,將「疫苗通行證」下適用於12至17歲組別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調整如下:

(1)在第二階段期間(4月30日至6月29日),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一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一劑後已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二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2)由第三階段開始(6月30日或之後),12至17歲人士如接種第二劑新冠疫苗後未滿9個月,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二劑後已滿9個月,則須接種第三劑才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至於其他年齡或適用人士組別,現行「疫苗通行證」下的新冠疫苗接種要求將維持不變。「疫苗通行證」涵蓋的指明處所亦將維持不變。

政府發言人表示,當前疫情非常嚴峻,長者和學童是疫苗接種的重點保護對象。更新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是希望鼓勵學童盡快接種新冠疫苗,進一步提升接種率,為本港建立抗疫屏障,並為未來復課作好準備。本港提供的兩種新冠疫苗均對於減低染病後重症和死亡情況高度有效,而且安全。政府強烈呼籲仍未接種疫苗的市民盡早接種疫苗,亦促請各位家長盡早安排為子女接種疫苗,讓他們得到有效保護。

政府今日(4日)對相關「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作出相應調整。(政府新聞處)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