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首宗違反國安法的案件,被告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兩罪均罪成,今日(30日)於高等法院被判囚9年,另需取消駕駛資格10年。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日(30日)表示,唐英傑案刑期合理,相信對社會起到相當阻嚇作用。

湯家驊表示,唐英傑案刑期合理,相信對社會起到相當阻嚇作用。(大公文匯全媒體資料圖片)

湯家驊指出,法庭指出「挑戰國家領土完整」是觸犯香港國安法中最嚴重的行為,判詞反映法庭考慮兩項控罪時,都將被告分裂國家的政治目的放在量刑首位。

湯家驊說,早前「元朗7.21事件」中涉暴動罪的被告,最高被判入獄7年,而挑戰國家領土完整的行為比暴動罪更嚴重。法庭希望刑期有足夠阻嚇作用,令社會回復平穩。

唐英傑兩項控罪分別判以入獄6年半和8年,其中有2年半為分期執行,合共判處入獄9年。湯家驊強調,在法律上,案件雖涉及同一件事,但涉及兩種不同的刑事行為,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透過傷人脅逼政府或社會,以達致分裂國家的圖謀。兩者有重疊,但也有不同之處,因此法庭就兩項控罪刑期之中的兩年半為分期執行,判處入獄共9年。

責任編輯: 于丁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