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黃馮律師行因涉嫌違反《律師賬目規則》及有前職員疑挪用客戶款項,去年底遭律師會介入接管,多名客戶的買樓資金遭凍結,金額涉逾3億港元,事隔近半年,苦主仍未能索回所有款項,而律師會定出的客戶申索期限本月底屆滿。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今日(14日)聯同多名苦主召開記者會,有被凍結近600萬資金的客戶,要求律師會期限屆滿後一個月內發還款項。苦主又希望律師會定期公布申索進度,亦促請政府認真考慮律師會的監管角色。

張國鈞批評,是次案件處理時間太長,並且做法不透明。他呼籲政府設立「誠信基金」,日後再發生同類案件時便可動用基金賠償客戶損失。高等法院早前已表明,願意配合律師會靈活處理申索,要求律師會盡快向高等法院提出處理方法,他又認為現時律師會及政府做法過於官僚,應考慮改革制度,避免再有同類事件。他又指,政府應需審視律師行在買賣樓宇中是否為必要角色。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張國鈞今日聯同多名苦主召開記者會。(張國鈞fb)

其中一名苦主表示,去年底將582萬港元轉帳至黃馮律師行,委托該行協助買賣樓宇,惟現時有關款項被凍結,銀行又未能於短時間內批核借貸,只能向親友及借貸公司借錢完成交易,每月需支付約9萬港元供樓,令自己「周身債」。她坦言,律師會接管後便無人承擔責任,對政府及法律制度失去信心。

張國鈞呼籲政府設立「誠信基金」,日後再發生同類案件時便可動用基金賠償客戶損失。(張國鈞fb)

另一名苦主於2016年委託被接管的「鄭振忠 楊嘉銘律師行」進行物業交易,該律師行因挪用客戶存款而被接管,至今只能取回三分之一的本金,約10萬港元的印花稅則無法取回。她認為,申索人在事件上需簽署「責任解除書」,利益沒有保障。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