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政府提出修訂《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草案》,規定公職人員的宣誓要求,並列明區議員將要宣誓。立法會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15日)繼續召開會議,委員會主席張宇人表示,已完成委員會的審議工作,下周五向會內務委員會提交報告,草案會在下月12日的大會恢復二讀辯論。

公職人員宣誓條例草案5月12日將恢復二讀辯論。資料圖片

張宇人指,草案內容較難吸收和理解,他也是首次見到秘書處安排兩名法律顧問坐鎮,感謝政府官員、秘書處和議員的工作,並指已給予充分時間審議草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亦感謝議員馬不停蹄審議草案,希望草案早日恢復辯論,讓特區履行憲制責任,回應社會關注。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