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十八鄉的航拍照片顯示,村內建有大批以貨櫃改建的住屋,儼如「貨櫃屋苑」(虛線框示)。(大公報)

(大公報記者 黃浩輝、調查組、突發組)香港地寸金尺土,港人「上車」超級難,加上租金高昂,有人疫下為求一瓦遮頭,被迫蝸居荒郊的貨櫃屋。

大公報記者發現,新界鄉郊違建貨櫃屋日益猖獗,元朗十八鄉更驚現極具規模、全新興建的「貨櫃屋苑」,更在網上「放盤」出租。記者到場調查,發現「貨櫃屋苑」問題多多:欠缺消防裝備,電線、水喉及渠管胡亂接駁。業界人士更踢爆貨櫃屋苑疑使用發泡膠三文治板裝修,不防風也不防火,貪平住等於搵命博。

元朗地政處早前向有關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停止有關違例建築工程,並已飭令地段業權人清拆地段上的構築物。

大公報記者日前經由社交平台Facebook,與為「貨櫃屋苑」招租的「Hxxx Yim」取得聯絡,佯裝租客,相約到位於黃泥墩村附近的「貨櫃屋苑」睇盤。見面當天,接待的林姓女子與「Hxxx Yim」並非同一人,但對方全程熱情招呼,落力推銷貨櫃屋。

記者隨林女進入大棠村,再穿過一個爛地停車場後到達水蕉新村路,一幅高約四米的「高牆鐵壁」便映入眼簾,保安森嚴,林女指「睇盤」單位便在裏面。目測所見,被「鐵壁」包圍的面積約3500至4000呎,分為A區、B區及C區,現場至少有27個貨櫃屋,而B區及C區仍處於裝修及平整地台的階段。

中介:睇屋嘅人都篩選過

據林女介紹,貨櫃屋單位面積約100呎,設獨立廁所有電熱水爐及洗衣機,屋內備有小型雪櫃、小窗及抽氣扇,並有床架、掛牆電視機、帆布製衣櫃、茶几及雙人梳化等傢俬電器。林女指單位月租3400元,租客需付兩個月按金及一個月上期,水費每月80元,電費根據獨立電錶計算,並提供免費WiFi,又指如須車位可與村公所商量,泊車費是村公所收取。林女還指,貨櫃屋毗鄰士多啤梨葡萄園,租客可以帶孩子免費入場遊玩。

林女見記者未有即時答允租屋,即「落盡嘴頭」,說目前仍有部分貨櫃屋未完成裝修,只餘下三間未出租,「因為唔可以咁公開,所以每一個睇屋嘅人要親自接見篩選,每間屋嘅租客我都揀過,全部係斯文人嚟!」她還強調:「唔可以整雜個地方,一定唔租畀南亞同黑人,而家全部租客都係香港人。」又催促記者說:「呢啲小型單位好搶手,而家剩下A8地台床同B3高架床兩間,尋日已經租出一間。」

現場所見,每個單位建造時刻意昇高地台,貨櫃下方用於收藏及鋪設水管及水渠,屋頂則全部鋪上黑色紗網,惟未見有防火設備或滅火筒等消防裝備。至於處於裝修階段的B區及C區,地台仍未填平,還能看到糞渠等設施。記者還發現疑似為「貨櫃屋苑」供電的電線,由後方黃泥墩村一間無門牌石屋,經白色喉管接駁至電箱,而水喉則從隔鄰的士多啤梨葡萄園接駁到「貨櫃屋苑」範圍內。

記者假意詢問如遇暴雨,貨櫃屋會否發生水浸等情況時,林女即說:「呢度以前係樹林,上年七月開始剷曬啲樹起咗地基,其間落過幾場大雨同打風都無事。」對於居住貨櫃屋是否觸犯法例,林女支吾以對,僅聲稱「貨櫃屋苑」範圍均屬私人地方,「唔會被人趕走,不然可以賠償租客損失」。

年輕夫婦屈居:儲錢買樓

記者連日觀察,見不少人到上址「睇盤」,包括一家四口,更目睹一對年輕夫婦攜數個裝有物品的大膠袋和紙箱進入單位,林女透露,該對夫婦「貪平租住貨櫃屋,可以儲錢第時買樓」,當天他們是到單位度呎買床褥等傢俬。

「貨櫃屋苑」範圍若無中介人帶着,一般人難以靠近。大公報記者翌日再到「貨櫃屋苑」,見有數名彪形大漢「坐鎮」工地,其間有裝修工人通過兩道鐵門進出並搬運沙包等裝修物料,記者向對方查詢是否有貨櫃屋出租,一名年輕男子回應:「係呀!有呀!」但圍板內四名彪形大漢即大聲否認,並喝斥道:「趕佢哋走!」另居住在圍板旁村屋的村民被問到有關「貨櫃屋苑」的情況時,神色緊張,吞吞吐吐,說什麼都不知道。

貨櫃屋內櫳裝修物料不防火危

地區人士透露,租客不絕因租金低及治安較元朗一些舊區唐樓好。元朗老區唐樓劏房本來住了不少新移民和單親家庭,惟近年不少單位變成「一樓一」後,區內治安變差,也令單親媽媽感尷尬,因此租金較低的貨櫃屋興起後,這些單親家庭多選擇搬到貨櫃屋居住。

地政處人員現場拍照

該地區人士續指,以元朗八鄉為例,當地有不少回收場,很多南亞裔及非洲等酷刑聲請免遣返的人聚居,惹來村民的反感,因此近年新「落成」的貨櫃屋「業主」,一般都與村民「傾掂數」,只租予本地人。

大公報記者揭發的「貨櫃屋苑」,地政處回覆指該地皮屬於舊批農地,並無用途限制,惟不得搭建未經批准的構築物。「貨櫃屋苑」用地在去年11月由一名姓林的人以238萬元購入。業界人士透露,「貨櫃屋苑」每間屋造價約三萬多元,與合乎消防安全標準等政府委託承建的標準貨櫃屋20多萬至50萬元一間,成本造價差天共地,「『士多啤梨貨櫃屋』用發泡膠三文治板,唔防火防風,一間屋都無一噸重,打風時會唔會冧?我就唔會搵命博」。

記者日前在「貨櫃屋苑」的鐵牆外圍,發現地政處人員對照文件後在現場拍照,並將攝錄鏡頭舉高拍攝鐵牆內的環境。元朗地政處回覆指,曾就有關的未經批准構築物向業權人發出警告信,要求停止違例建築工程,惟業權人沒有停止,地政處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第12(1)條在現場張貼通知,飭令地段業權人清拆地段上的構築物,有需要會採取進一步執管行動。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