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記者 鄭治祖、葉詠儀、嚴杏意)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林朗彥和成員周庭,涉嫌於去年6月21日包圍灣仔警察總部,今日(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黃之鋒入獄13個半月,周庭被判入獄10個月,林朗彥被判入獄7個月。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律師陳曉峰接受香港文匯網訪問時表示,黄之鋒三人是沒有真誠悔改的累犯,故是次判刑明顯不足、與罪行不相稱,相信律政司會上訴。他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違刑法者要付上刑責和留案底,絕對不是一件「光彩」的事,而黄之鋒三人就是很好的反面教材,讓年青人能及早清醒。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文宣委副主任季霆剛表示,黃之鋒、林朗彥和周庭等人,不斷唱衰香港特區,甚至要求外國勢力制裁香港,去年黑暴期間,更煽動年輕人仇視中央政府,破壞香港社會安寧等,而今次案件更涉及煽惑他人包圍灣仔警察總部,視法治如無物,為黑暴的始作俑者,今次被判入獄,是合情合理合法,同時更奉獻年輕人,應引以為戒,不要以身試法,斷送前途。

中國僑聯委員、安徽省政協港澳台僑和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吴志斌表示,今次判刑為港人等了很久的結果,在過去一段時間,黃之鋒等人不斷散播錯誤的信息誤導年輕人,這就是在犯罪。加上,黃一方面向法庭認罪,另一方面就呼籲「手足」加油,令人質疑是否企圖讓更多年輕人步其後塵,斷送大好前途,冀年輕人認清他們的真面目,回頭是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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