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源香港警方

去年11月2日,警方於葵涌截查一名23歲男學生時,從他的背包搜出裝有天拿水的玻璃樽、噴漆及打火機等物品。被告早前否認「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今日(11月1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監禁12個月。

裁判官指,不會接納被告拿錯背包的說法,認為案情顯示被告有一定程度的計劃,潛在危險不容忽視,因此判刑應具阻嚇性。

責任編輯: 許宣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