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報道,為更好預防和遏制洗錢和恐怖融資活動,規範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紀錄保存行為,近日,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中國證監會起草了《金融機構客戶盡職調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紀錄保存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徵求意見。

記者注意到,此次《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未提及此前「個人存取現金超5萬元需登記資金來源」的要求,要求金融機構為客戶提供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實物貴金屬買賣、銷售各類金融產品等一次性金融服務且交易金額人民幣5萬元以上或者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應當開展客戶盡職調查,並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客戶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複印件或者影印件。

此外,《管理辦法》對於金融機構使用電子化手段高質量保存客戶資料及交易紀錄提出明確要求。《管理辦法》明確,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紀錄自業務關係或交易結束後至少保存10年;金融機構要逐步實現以電子化方式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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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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