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國森
學童自殺日益嚴重,當局苦無良策,只好低調處理。新的自殺模式在學校不斷重複,潘某人這就當一回偵探,抽絲剝繭,直搗源頭。
早前有15歲自閉症學生在校內因更衣問題與教職員起衝突,情緒失控後以「鐵頭功」反抗。社工無計可施,惟有報警。警察叔叔循例拘捕學生,再循例送到醫院治療了事。
有網民問學校不能自行處理嗎?要報警那麼嚴重嗎?對方曰:報警已成慣例!
學校最講規矩,學生進得校門就要遵守校規。偏偏自閉症小孩的三觀(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與眾不同」。聽話更衣是絕大部分小孩都容易配合大人要求的小事一樁。但是要自閉症小孩稍稍改變生活小習慣,可能已嚴重侵犯到其「領土主權」,這是不可能妥協的「重大原則」。
社工所有的專業訓練,都無助於事到臨頭有本事敉平棘手的暴力事件。能不報警嗎?潘偵探甚至可以斷言,集合全校上至校長老師社工、下至門衛工友,總動員都無法安撫那被「惹毛了」自閉症小孩的情緒。莫說社工不能濟事,來個駐校臨床心理學家、駐校精神科醫生也未必有用。
這回自閉症小孩以「學生毆打老師」後「警察拉人送院」了結。校方或可鬆一口氣,這小孩弱小心靈受到長遠傷害,則必然加重心理學家和醫生日後的負擔。
去年底有一位12歲患有過度活躍症的學生,在教員室被副校長、輔導主任和班主任「三司會審」之後,回到教室立馬「高處墮下」不治。家長要求校方交代因何事要3位老師一起訓示,以及訓示的內容,為愛兒「討回公道」。潘偵探不必到現場查案錄取口供,都可以大膽推論這又是「守校規」的問題闖禍。
兩案綜合分析,不論自閉也好、過度活躍也好,小孩在「打老師」與「高處墮下」之間的抉擇,只取決於盛怒之下的一念之差。
近年教育當局力推將九類有「特殊教育需要」(Special Educational Needs,簡稱︰SEN)的學生送到常規學校,包括:智力障礙、自閉症、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精神病、特殊學習困難、肢體傷殘、視覺障礙、聽力障礙,以及言語障礙。這叫「共融教育」(Integrated Education)。
潘偵探要問:尋常學校真有這個能耐嗎?
誰肯去可憐這些病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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