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呆呆

前些日在港媒上看到一則新聞:香港理工大學一位年輕的博士學生因向幾隻蝸牛撒鹽導致其脫水死亡,隨後即因「涉及虐殺動物」而被捕,面臨高額的罰款和監禁的刑罰。這宗新聞在網上引發了熱烈的討論,大多網友認為蝸牛是害蟲,且香港漁農自然護理署發布的文檔中亦將其歸為害蟲,隨之一些網友便質疑使用電蚊拍、踩死螞蟻、蟑螂是否也會被捕坐監?亦有一部分網友認為警方的做法很對,萬物平等,保護蝸牛是對生命的一種尊重,是社會文明的一種體現。

說起蝸牛,本呆因為長期自己在家種植花草蔬菜的原因,多少有一點發言權。園子裏一旦有了蝸牛,大部分的植物都會遭殃,若是蝸牛體積小一點,植物在被牠們吃掉一部分之後,還會繼續生長,若是遇上長至拳頭大的非洲蝸牛,整塊的菜地和花草便會如蝗蟲過境,連根都無法留住。本呆一向不殺蝸牛,對於小蝸牛們,只要不過分地破壞園中的植物,多是聽之任之,權當養了一群小寵物,若是遇上大隻的蝸牛,便撿了扔到隔壁未曾裝修的長滿野草的荒園,請牠們去吃草。

然而對於螞蟻就很難如同對待蝸牛一樣客氣了,非但沒有客氣,簡直是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從前在城市居住的時候家裏螞蟻不多,偶有幾群小小的香蟻或者黃蟻,也不會對人造成傷害。在郊外卻是不同,房子還在裝修期我就被火螞蟻咬得滿腳紅點和膿包,入住不到一年,前前後後被火螞蟻咬過十幾次,最嚴重的一次被咬到頭昏目眩、嘔吐不止,以至於要半夜到醫院去看急診。於是,但凡看到園子裏有了螞蟻窩,總是要撒點螞蟻藥下去把整窩螞蟻都殺死才覺得安心。

以前看過一個故事,說一個苦者找智者傾訴心事,對智者說︰「我放不下一些事,放不下一些人。」智者拿來一個杯子,讓苦者端着杯子往裏面倒熱水,一直倒到水溢出來,苦者被燙到後本能地鬆開了手。智者說:「這個世界上沒有什麼事是放不下的,痛了,你自然就會放下。」我們在說︰「『尊重生命』的時候非常簡單,多數的動物保護組織,所保護所救助的,都是對自身的生命沒有威脅的動物。」但是人在被螞蟻咬的時候,腦子裏哪裏還有「尊重生命」這幾個字?就像被熱水燙到的苦者一樣,幾乎都是本能地一巴掌拍下去,先把傷害自己的「生命」消滅了再說,然後就是「你死我活」的長期鬥爭。

從前人類在沒有被更多更大的慾望驅使,沒有擴建城市,沒有把道路修得四通八達,沒有因為滿足食欲去吃各種野生動物的時候,彼此間保持着安全的距離,總是相安無事的。到了後來,就像我的花園建在了螞蟻棲息的家園之上,牠們咬我也是理所當然的了。

不知道「虐殺」蝸牛的博士後來的結果怎樣,就算他因此被判刑,大抵也是不能算得這個社會的文明,不算是在真正地「尊重生命」。其實我們更應該尊重的是每一種生物的生存空間,不要為了自己的慾望,愈來愈多地佔用屬於自己之外的生存資源。《百年孤獨》裏那個繁盛了七代的家族的最後一個人被螞蟻吃掉告訴我們:人類掠奪了太多,終歸是要還回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