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畢文泰

香港律師會將於8月24日舉行周年大會,改選部分理事,並且在理事會互選中,決定「會長」這一關鍵席位,產生新的管理層。今次選舉引發關注,央媒《人民日報》、特首林鄭月娥皆有相關發聲意見,呼籲香港律師會與香港法治同行,避免淪為「政治化團體」。近年來,香港法律界屢次涉足政治風波。有港媒稱,有些人似政客多過律師,「逢中必反」,思想偏激。實際上,接受法律邏輯訓練、有法律執業資格的專業人士更應尊重和維護法律,香港律師更應站在法治一邊,必須拒絕「港獨」、黑暴、攬炒,不讓香港在法治上脫軌,應當以專業操守鞏固自身地位,發揮應有的監管規範作用。

法者,治之端也。法律是社會治理的開端,是社會治理的根本。香港的良好法治,與香港素質良好、門檻較高的律師隊伍有關,這一支隊伍由兩個法定專業團體監管自治,即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分管香港法律界當中律師和大律師,也由其會員以一人一票的方式選出理事會成員,以行駛法律賦予的權利。大律師公會曾與內地交流甚多,關係融洽,但是自2018年有「人權大狀」之稱的大律師戴啟思競逐大律師主席,進行「政治化選舉」後,大律師公會與內地斷聯,原本與北京大學的普通法合作課程亦中止,令大律師們失卻與內地的溝通連結優勢。香港律師會应引以為鑒,維護法律的尊嚴,堅守法治的初心,勿要步香港大律師公會的騎劫業界的後塵。在修例風波中,香港律師會做出譴責暴力的發聲,也對亂港分子攻擊法院的行為不認可,體現了香港律師會對社會公平秩序的維護與追求。在今次選舉中,亦希望香港律師會更堅定立場,更加自覺地肩負起以法謀事、與法同行、捍衛法治的責任。

潮平兩岸闊,風正一帆懸。順應潮流,便能實現揚帆遠航願景。在市民大眾的心目中,香港律師會和香港大律師公會這兩個法律專業團體具有極高的公信力。每當有現行法例修改或者有新立法,或是事關香港社會發展、市民權利的政府政策頒佈時,兩個公會都會發表業界意見,具有重大的影響力。正因如此,香港市民對兩大法律專業團體寄寓眾望,期望他們能夠發表客觀、中立的意見,幫助市民理解判斷與自身息息相關的法令條例,不辜負市民對律師行業專業的信任與期待,而不是給出摻雜政治觀點的曲解意見,以謀私心。孖士打律師行首席合夥人董光顯稱,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的負責人不應有強烈政治意識,認為律師會141年來仍可完善地處理業內問題非常可貴,而律師會對行內的瞭解比其他人更清楚,應要令大眾見到他們有誠信,認同要有適當改進,隨情況改善自我監管的能力。同時,香港律師會地位重要,在於它可以依法發出事務律師執業資格並有權參與挑選法官。8月17日,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記者會上點名香港律師會不要被政治淩駕專業之上,否則會重新審視港府與律師會的合作關係,包括為人律師會成員加入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法律援助服務局等。律師會前會長王桂壎亦發言指,如果由政府派人規管律師,一定不及律師會本身的相關經驗。可以觀察瞭解到,整個香港社會由下而上都對香港律師團體抱有厚望,期望今次香港律師會選舉以理性、中立、務實的面貌呈現,對會員負責,擇專業而不涉政,對市民負責,重建設而不破壞。香港律師會應不負眾望,選擇對的方向、順應愛國愛港潮流,方可大有所為,前程光明。

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認識到的東西,應該落實到行動上,以知促行、以行求知。香港事務律師在內地商事發展、資產管理、仲裁調解等方面都有諸多機會和廣泛市場,且對比外國律師而言,又有無時差的優勢。「躬逢其盛,與有榮焉。」國家中央重視發揮香港地緣與法治優勢,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施行「港資港法港仲裁」,2020年又出臺了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開展香港法律執業者取得內地執業資質和從事律師職業試點工作的惠港舉措,這都為香港律師開拓了業務市場,為香港律師會工作開闢了宏大藍圖。香港律師會及廣大律師成員應當把握住這些機遇,更應當深刻認識並且在實踐中落實行動:香港律師會是一個專業團體,律師會選舉不應被政治化,而應恪守中立,守護法治,正確認識瞭解、向市民推廣普及憲法和基本法,做好溝通交流的橋樑,幫助減少誤解。同時,律師會也是一個行業公會,更應為業界謀發展,促進兩地法律界的合作與交流,國家的大灣區與「一帶一路」發展能為香港律師業界帶來極大的機遇,律師會更應在這方面著力,幫助會員在國家發展大勢下與共享成果,改善業界的民生權益,這才是律師會的「正途」。若律師會能守護法治,真正保持政治中立,讓法律的歸法律,政治的歸政治,便是業界之福,社會所願。

(作者為香港湖北社團總會法律顧問)

責任編輯: 秦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