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君度

早在魏晉南北朝,中國就出現為數眾多、風格不同的書法作品,書評也開始出現,從而書法審美也逐步有了標準。

南朝宋的羊欣在《采古來能書人名》一文中品評了40餘個書家,指王羲之博精群法,「古今莫二」。南朝齊著名書法家王僧虔在《筆意贊》中說:「書之妙道,神采為上,形質次之。」自此,王僧虔提出的形神兼備論成為評判書法的標準。正是他,認為羲獻之後,便無人可與二王相比。梁武帝稱「王羲之書字勢雄逸,如龍跳天門,虎臥鳳闕,故歷代寶之,永以為訓。」

到了隋唐,書法家普遍認為王羲之的「永字八法」確立了楷書筆法標準。初唐虞世南《筆髓論》認為書法藝術有別於一般文字書寫主要是「用筆之妙」,並提出中正沖和之美的概念,其哲學基礎是孔子儒家的中庸之道。而孫過庭的《書譜》則說,自古以來長於書法的人,漢、魏有鍾繇、張芝,東晉有王羲之、王獻之,而王羲之書法兼有鍾繇和張芝二者中庸和諧之美。唐代張懷瓘的《書議》將名跡俱顯的19個書家排名次,認為王羲之真書第一,行書第一。唐太宗更尊王羲之為書聖,讓王公貴胄都學王羲之書法。

到了宋代,書法審美標準發生了變化,認為不應只以技法為主,而需突出書家的主體精神。蘇軾提出書必有神、氣、骨、肉、血,五者闕一,不為成書也。而黃庭堅認為應以「韻」為書法審美標準。他認為晉人書之所以有「韻」,在於人物風韻超拔,無形中仍然推崇王羲之書法。而宋四大家之一的米芾癡迷魏晉,尤重王獻之。

元代書論在很大程度上注重文人特有的趣味和書卷氣。元代大書家趙孟頫書多從二王中來。他稱「右軍人品甚高,故書入神品」。他提出書法以用筆為上,結字亦需用工。而筆法主要設定於魏晉。

明代像宋代一樣也是帖學大盛的一代。明代帝王如仁宗、宣宗喜摹「蘭亭」,神宗自幼工書,不離王獻之的《鴨頭丸帖》、虞世南臨寫的《樂毅傳》,而明末清初最為出名的王鐸和董其昌早期都靠臨王羲之的帖起家。

縱觀中國1,700年來的書法,美書名家無不是從王羲之的書法當中攫取一點加以闡發而卓然成家的!故二王之書法代表中國書法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