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畢文泰

畢文泰

2002年成立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包括職工盟及聲稱已退出的「香港人權監察」等主要成員團體,過去曾被揭發多年來一直收取外國數以千萬元計的資助,多次煽動暴力、鼓吹非法遊行,推行反中亂港運動,對香港的社會秩序產生了極多不良影響。

法者,治之端也。合乎規則、遵循法律的事物才能得道有治。而「民陣」即使常年來一直以社團形式運作,但是實際上並無合法社團身份,在警方要求以書面形式提交成立以來的收入來源及開支等相關材料時,百般推拒,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其次,「民陣」的資金來源或涉外國勢力、反中亂港組織。「民陣」與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NED)及NED轄下機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保持密切接觸,並且涉及到數額較大的金錢往來,而「民陣」的主要成員亦曾獲邀參加NED培訓。值得一提的是,「民陣」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1條、第23條、第26條、第30條,為實施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罪,串謀、直接或間接接受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的指示、控制、資助或者其他形式支援的,最高可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綜合上述三點來看,很難不讓人對「民陣」的合法性產生質疑,「民陣」未來走向沒落乃至解散理所應當。

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人如果不能率先作為、以身作則,則別人不會聽從、不會信服。「民陣」打着代表人民心聲的旗號,籌款街站,卻根本沒有開設銀行戶口儲存資金,500萬的籌款如今變作一盤混賬,了無蹤跡。「民陣」召集人陳皓桓在2019年於社交平台指,市民給予「民陣」的捐款可存入街工的相關銀行戶口,惟街工被傳媒追問時卻拒絕回答。同時,「民陣」多次弄虛作假偽造遊行人數,偽造民意,煽動縱暴,是借民意之名求私慾之得,令人髮指。民建聯立法會議員何俊賢相信,多個一直將「民陣」當成政治利益提款機的政黨、政團及組織,當「民陣」一旦再沒有任何價值,自然就會紛紛退出。

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鋤掉一株雜草,能使禾苗茁壯成長;懲治一個惡人,能使民眾歡欣鼓舞。前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表示,「民陣」一直都是反中、反政府組織,惡名昭彰,其所作所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早應「自我DQ」。部分「民陣」成員團體疑似多年前已經沒有運作,但目前仍然被指屬於「民陣」,背後或涉其他用途,警方需要徹查。

王國興坦言,「民陣」目前很多成員團體或因為害怕惹事或承擔責任而不敢明確表態,但香港國安法已實施,警方國安處及相關執法部門都應盡快將「民陣」等頭目繩之以法,絕不能姑息養姦。「民陣」向來喊着「守護香港」的口號,但是他們所展示出來的言行卻對香港法治的核心價值造成了巨大的衝擊。香港市民已是看透這些政治鬧劇,失望之餘亦生反感,「民陣」正一步步使自身陷入囹圄,終將咎由自取。

責任編輯: 之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