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超

愛國愛港者治港,本是常識,偏偏擔任港大法律學院院長長達12年之久的陳文敏,昨日(18日)在電台節目,就陰聲怪氣地質疑說,他擔心要求司法人員緊守愛國原則,會破壞司法獨立云云。陳文敏罔顧事實,睜大眼講大話,恣意抹黑同行、抹黑本港司法人員專業能力和操守,令人咋舌,難怪港大前些年會產出一批又一批罔顧本港根本利益的學術怪胎。

面對喜歡詐傻扮懵、揣着明白裝糊塗的反中亂港分子,筆者也懶得多費唇舌。陳文敏故意把要求司法人員愛國,胡說會蠶食司法獨立,說得好像只要愛國,司法人員的專業判斷和質素就立馬會斷崖變零分一般,純屬是厚顏無恥的胡扯!

且看看他們喜歡時常掛在嘴邊的「美爹」又是如何呢?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法官到任時必須對憲法宣誓,其第一句便是,「本人謹此宣誓,擁護捍衛美利堅合眾國憲法,以對抗國內外所有敵人」。難道這不是對美國大法官的愛國要求嗎?否則何來對抗國內外敵人之說呢?

本港方面,法官和司法人員就職時,亦須按照《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進行宣誓,明確表示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因此明顯在法律上已經體現了「愛國愛港」的要求,道理上與美國要求大法官擁護憲法完全一致。

陳文敏目前仍為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身兼本港大律師公會執行委員會執委,更從2002年至2014年擔任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如此身份,居然能無視事實,罔顧專業,連粗淺的道理也敢故意歪曲。這般失德敗行誤人子弟,毀人不倦,良心就真的不會痛嗎?足見黃師學痞問題有多嚴重。足見國務院港澳辦常務副主任張曉明日前引述前終院常任法官烈顯倫的意見,指本港有必要司法改革,實在已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責任編輯: 蔡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