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一名59歲港鐵外籍高層男職員,於2024年初接獲一名自稱海外銀行職員的來電,誘騙其投資綠色債券;事主不虞有詐,兩年間按指示先後12次轉賬共約7400萬元至對方指定的海外銀行戶口。事主其後因未能取回有關款項,懷疑受騙,直至上周三(12日)報警求助。警方列「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據了解,59歲外籍男事主,持有香港身份證及任職港鐵高層職員。他於2024年1月接到騙徒一個海外陌生來電,騙徒自稱是英國滙豐私人銀行的高級主管,誘使事主投資一款高收益的「固定利率股票掛鉤綠色債券」。事主感興趣下,遂透過騙徒源自英國的電話及騙徒提供所謂滙豐網域地址電郵,繼續與騙徒及其聯名成員進行溝通,並按騙徒指示開立賬戶,由2024年2月至12月期間分7次從其銀行賬戶將總計500萬元英鎊,匯至另一名騙徒位於英國的銀行戶口。而騙徒為博取事主信任,於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間,先後將報稱是股息的約35萬元英鎊存入事主銀行戶口。
直至去年初,事主被說服再向騙徒轉賬兩筆總額100萬元英鎊,騙徒為誘騙事主轉賬,亦將8萬元英鎊「額外股息」存入事主銀行賬戶。但自去年6月起,事主再未有收到任何股息款項,其間騙徒除以各種藉口推遲付款外,更進一步誘使事主由去年10月至今年初再轉賬三筆共約100萬元英鎊至指定外國銀行戶口,以收取未獲支付的股息。今年1月,事主在未收到任何股息情況下,騙徒企圖再次要求進行額外投資被拒絕後,詐騙集團隨即失去聯絡,事主共損失700萬元英鎊(約7400萬港元)。
今年4月,事主向其賬戶所在的兩間本地銀行通報被詐騙事件,並要求兩家銀行向騙徒收取騙款的銀行發出付款撤銷請求,但隨後兩家銀行回覆確認,騙徒的賬戶內餘額已經「微乎其微」;同月事主再向英國警方提交線上舉報。惟事主一直未有收到英國警方任何回覆,遂於本月12日向香港警方報案。
警方提醒市民,絕不要輕信自稱是銀行職員的陌生者來電,更不要透露任何個人資料、銀行帳戶號碼及密碼。若收到自稱是銀行職員的電話,應保持警惕,並主動向相關銀行核實對方身分。警方重申,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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