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規管網約車的主體法例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三交予立法會首讀。圖為網約車司機。 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政府規管網約車的主體法例條例草案,將於本周三(10日)交予立法會首讀,草案建議提供服務的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均須領牌,車輛許可證不可以轉讓,網約汽車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局長陳美寶昨日在電台節目上指出,原本限制網約車齡不超過7年,但社會上有聲音指擔心7年車齡限制會影響網約車供應,影響服務以及現時提供網約車服務的司機生計,因此將車齡上限放寬至12年,可增彈性。她強調,草案需要「落地」,不能空談,在嚴格規定下,亦為有意入行者提供更靈活、更有彈性安排。

陳美寶表示,規管網約車服務得以落地推進非常重要,「不只是做法例,不能只空談。我們務必要令件事可得以推進,我們希望能參與的網約車司機及車輛,在數目供應上,比較不要有太大的嚴格限制,以致影響現時可能已提供或營運的車輛或司機。他們可能已沒有生計,未能提供服務,最終都是市民利益會受損。所以這方面,我們作出一個較靈活表述,令我們維持嚴格規定之餘,提供靈活性和彈性。」

她續指,目前條例內容已堅守12年上限,續牌時須經過運輸署署長確認安全,才會成功獲批。 她強調,會以市民利益作出發點,希望以「安全出行」作為原則,因此要求網約車平台、車輛及司機,必須領取牌照或許可證。

「人車合一」避免炒牌

條例草案規定網約車輛須由車主本人營運,不可出租或分租。陳美寶解釋立法原意時強調,網約車服務本質上屬共享經濟,規定要「人車合一」,不希望因此衍生租務市場,主要是為了避免牌照被炒賣,令日後規管時容易適應,她續指,若可以用公司車或租車載客,有可能衍生其他規管問題,「我們最不想看到,屆時或衍生了像租車、租務的市場,從而變成有『炒牌』之類的。」

至於網約車發牌數量,陳美寶強調,政府在訂明車輛牌照限額的工作上,不會放慢腳步,將會按照網約車平台提供的資訊及市民出行數據,研究及訂定限額,期望政策出台時,有足夠網約車滿足市民需求,「(發牌)數目上我們會繼續去做調研以及論證,我們是不會放慢腳步的。」她相信就網約車的車齡作出靈活優化後,日後網約車規管出台時,能有足夠的車輛供應,照顧到市民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