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海關人員於今年7月7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21歲抵港男旅客,在其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4.22萬件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12.66萬元,男旅客涉嫌違反《進出口條例》被捕及起訴,今日(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6個月。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重申,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市民可致電海關二十四小時熱線182 8080,或透過舉報罪案專用電郵帳戶(crimereport@customs.gov.hk)或網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舉報懷疑走私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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