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檢獲現金、印章及數鈔機等證物。(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中區警區於本周一(25日)接獲一名77歲本地老婦報案,她表示在當日下午帶同300萬現金,前往上環急庇利街一間虛擬貨幣找換店,用作購買虛擬貨幣穩定幣。當事主抵達後,兩名中國籍男店員帶事主進入店內,店員在接收及點算事主的300萬現金後,其中一名店員把現金放於店舖櫃位地下一個用作掩飾的假夾萬內。其後,該兩名店員用不同原因離開上址,並於店外從該個假夾萬的背面取走該300萬元現金。由於當時事主的電子錢包,仍陸續接收約值7.8萬元穩定幣,因此事主不虞有詐,直至事主久候仍未見該兩名店員返回店舖,懷疑受騙遂報案求助。事件中,事主共損失約292萬元港幣。

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督察曾健華今日(29日)表示,由於案件早有預謀,且涉及一定程度的規模及組織性,中區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接手調查。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同時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銳眼」計劃下的閉路電視影像,警方迅速鎖定涉案人士身份,在本周二(26日)至昨日(28日),分別在長沙灣及上水,拘捕兩名分別33及58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以及一名24歲本地女子,涉嫌「處理贓物」,部分被捕人有黑幫背景,並且起回部分贓款。

調查顯示,案中兩名被捕男子涉嫌與其他涉案人士,開設作為幌子的虛擬貨幣找換店,並以優惠匯率誘使受害人繳付大量現金以兌換加密貨幣,並在客人以現金交易時趁機盜取他們的款項。其中一名33歲男疑犯,已被落案暫控一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30日)上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案中一名58歲男疑犯及一名24歲女疑犯獲准保釋候查,需於九月下旬向警方報到。警方正追緝其他涉案人士及其餘失款下落,不排除稍後有更多人被捕。

據了解,3名被捕人中,其中一人租用涉案店舖,並已租用超過一年。33歲男疑犯與24歲女疑犯是情侶關係,涉案店舖最近曾經裝修,唯沒有任何經營找換店的牌照,而受害人是透過網上不同轉介至涉案店舖,至今暫未發現其他受害人。

由於香港法例第656章《穩定幣條例》已於2025年8月1日生效,按照《條例》規定,只有認許提供者可以要約提供穩定幣,如果非指明的受監管機構向香港公眾銷售穩定幣,即屬違法。警方提醒市民,在進行穩定幣交易時,應先向相關監管機構查詢相關平台是否已獲發牌,避免墮入騙徒的圈套。

(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