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為推動更多青少年接觸桌球運動以至本地桌球運動的發展,康文署於今年2月25日起接受持牌桌球館申請放寬《遊樂場所規例》下的入場限制,包括將最低年齡限制由16歲下調至8歲等;共收到共32份申請。經考慮相關政府部門包括警方和衞生署控煙酒辦就申請者營運情況、周邊環境、檢控吸煙數字等提供資料和意見,以及申請者推廣桌球運動的設備和活動等,康文署接納9間桌球館的申請(詳見下表)。

持牌桌球館申請放寬《遊樂場所規例》下的入場限制,還包括放寬限制青少年進入持牌桌球館的時間,由現行晚上8時至翌日早上10時(即每天限制14小時)縮短至晚上11時至翌日早上9時(每天8小時);以及允許穿著校服的人士進入持牌桌球館。
有關桌球館的資料已上載康文署網頁(www.lcsd.gov.hk/tc/licensing/application.html)。康文署會按《遊樂場所規例》執法,並適時檢討放寬入場限制的成效。如有查詢,請聯絡康文署牌照及檢控小組(電話:2601 8799)或電郵至lpu@lcsd.gov.hk。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