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今早囚車抵達西九龍裁判法院。(香港文匯報記者鄧偉明攝)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黃書蘭)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被控一項串謀刊印複製煽動刊物罪及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案件今日(22日)繼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進行結案陳詞。辯方上午結案陳詞多次以言論自由等理由為黎智英抗辯,惟法官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強調全球直播倡議外國施壓干涉香港事務等,不應與兩個老人一般聊天混為一談。

本案由3名香港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李素蘭及李運騰審理。早上約10時,黎智英在3名懲教人員押解下進入法庭。他繼續戴着黑色粗框眼鏡,身穿米白色風褸出庭,在坐下前多次雙手合十、向觀眾席點頭、揮手、指自己耳朵,又持續與旁聽席的人士點頭、口語交流及微笑。

開庭後,辯方在結案陳詞中稱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已沒有請求制裁、封鎖或其他敵對活動,並談到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與以色列前副總理Natan Sharansky對談時,曾稱「雖然我知道和你對話會惹上麻煩,因為這等同與外國人勾結,勾結外國在這裏是大罪,但我必須堅持」,並稱自己不能退縮,如果他退縮,人們也會退縮等,旨在表達自己會繼續與外國人對話,以及表達看法。

杜麗冰回應指,黎智英曾在其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曾稱國家領導人「不是在消滅他的敵人,而是在消滅香港人。我們不是他的敵人⋯⋯」,這明顯是敵對,明顯不僅是意見。李運騰亦指出,有關言論會令人產生對中共若不改變的恐懼,即使有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倡議外國以施壓促使改變卻另作別論。

辯方則再三辯稱,黎智英有關言論只是其個人看法,旨在嘗試說明「我們不是敵人」,不必消滅反對聲音,並非要表達字面上的「消滅香港人」等。

杜麗冰又指出,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而是受到合法限制,正如英美早前都拘捕了爭取巴勒斯坦相關倡議的人,辯稱黎智英只是行使言論自由是徒勞的,強調涉案有關節目是廣播全球的,與兩個老人一般聊天的性質不同。

責任編輯: 何雪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