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為打擊新界北區涉三合會操控的住宅單位非法賭檔,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與各警區由本月17日至21日展開代號「風谷」執法行動,共搗破17個由不同三合會控制的非法賭檔拘捕208人,檢獲約6萬元現金、約70萬面值籌碼及大量賭具;非法賭檔包括麻雀檔、百家樂檔、釣魚機檔及兩個街頭非法賭檔,每個賭檔每月利潤達5萬元至10萬元,警方相信已成功打擊三合會主要收入來源。
被捕208人(89男119女),年齡介乎20歲至89歲,分涉「營辦或管理非法賭場」、「在賭場內賭博」、「擁有人准許或租出場所用作非法賭場」及「洗黑錢」等罪名;被捕人中,包括15名業主、4名租客及1名戶口持有人,相關戶口涉清洗逾150萬元犯罪得益。
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總督察戴玉麟今日(22日)講述案情時表示,今次「風谷」行動主要針對有三合會操控的非法賭檔,這類賭檔因每月利潤相當可觀,屬三合會主要收入來源之一,亦因為有利可圖,不同三合會派別會因為爭客、爭地盤問題引發糾紛及演變成生暴力事件,屢見不鮮。此外,非法賭檔亦是罪惡溫床,衍生其他不同罪案,例如收債、販運毒品、賣戶口,以及三合會招攬新成員渠道之一。因此,新界北總區及各警區一直以來重點打擊區內非法賭檔,特別是有三合會操控非法賭檔。
戴玉麟指,新界北總區反三合會行動組分析發現,有部份賭檔被賭破後會在原來地址重新開業,所以警每次成功檢控非法賭檔後,都會向涉案單位業主派發一封警告信,通知業主有關單位被用作非法賭檔,有部份業主曾收過3次警告信,完全漠視警告及其單位被利用作非法用途。
他強調,根據《賭博條例》(第148 章)第15條,處所租用人及擁有人明知而准許或容許處所或其部份作賭場,一經定罪,最高可以罰款50萬及監禁7年。條例說明,業主及租客有責任確保其出租單位不會被不法分子用作非法賭檔用途;「唔可以話就咁交單位比租客就算,或者租客再租上租就以為可以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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