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旅客因處理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0個星期及罰款1500元。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上月15日在香港國際機場截查一名31歲抵港男旅客,並在他攜帶的個人行李內檢獲約1萬6800支未完稅香煙及3支另類吸煙產品,估計市值共約75900元,應課稅值約55500元。
(來源: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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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佳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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