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網製圖(設計:何雨洋)

網購是不少市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但其跨境物流安排屢生爭議,影響消費者信心。消費者委員會去年接獲約1.7萬宗網購相關投訴,佔整體投訴約40%,今年首7個月涉及網購物流服務的投訴亦達279宗,按年增加131宗,即大升近九成。涉及的主要問題包括平台未能履行網站列明的本地退貨承諾、提貨通知時間誤差而產生逾期收費,以及自提點管理不善致貨件遺失等。

消委會昨日發布新一期《選擇》月刊,揭露網購跨境物流亂象。投訴人盧小姐透過內地某電商平台購買價值約1,650元人民幣的電腦顯示屏,平台標示支持「香港本地退貨」。盧小姐支付72元人民幣運費,透過平台合作的快遞公司跨境直送,惟收貨後發現顯示屏故障,遂按「本地退」條款把貨品送至火炭的物流營業點。但等了約40分鐘後,職員卻以系統故障為由未能即時處理,盧小姐遂留下貨品並於同日獲退回運費,但其後被物流公司告知貨品不支持「香港本地退」,要求她取回貨品。盧小姐於是向平台投訴,經過一個多月仍未獲回應。經消委會介入,平台最終於約一個半月後回覆指出,已為投訴人辦理退貨及全額退款。

另一投訴人杜小姐於今年元旦日下午12時27分收到速遞公司短訊,提醒需於24小時內到指定智能櫃取件,否則將被徵收逾期費。投訴人於翌日下午12時14分取件,距離收到短訊時間尚未超過24小時,但仍遭系統徵收10元逾期費。杜小姐質疑系統計算準確性,向快遞公司查詢未獲實質回覆。消委會介入後,公司解釋短訊於上午10時47分發出,但因技術問題延遲送達,導致誤收費用,最終退還10元。

貨件堆放後巷無人看管

亦有市民於網購平台訂購總值約270元人民幣的貨品,並透過物流公司以「包郵」方式集運到港,以及選擇於合作自提點取貨,無需額外支付運費。然而,投訴人在收到貨件已送達的短訊後,當晚提貨時卻被告知貨件已被取走。投訴人指出,所謂自提點其實是一間與不同物流公司合作的商店,貨件堆放於無人看管的後巷,途人可自由出入,質疑管理不善,遂向消委會投訴。物流公司之後確認貨件遺失,安排退還全部款項。

消委會建議市民選擇物流公司時,應先了解收費標準與服務條款,包括貨件賠償條件、重量計算方式、單位、最低消費、手續費,以及送貨上門或自提點取貨的費用差異等,以及留意逾期取件費等額外收費。收貨後應立即檢查貨件並拍照保留證據,若發現損壞,應盡快聯繫物流公司並提供購買單據及交易證明,以申請賠償。

消委會又呼籲業界審視營運環節,履行服務承諾,妥善管理貨件,同時防止貨件遺失或錯誤派發,以提升消費者對網購的信任。

(來源:2025年8月15日《香港仔》P1

責任編輯: 張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