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持續打擊非法出租及載客取酬服務。(警方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對於本港出現網約車黑工,背後涉及詐騙集團操控。據了解,警方在調查今次案件中,得到相關網約車平台的協助取得涉案人士資料,成功拘捕嫌疑人。運輸及物流局、保安局、運輸署、警務處及入境處已與相關平台會面,表達關注,並要求平台配合調查及見疑即報。 執法部門將繼續與內地相關部門交換情報,打擊利用非法勞工的犯罪行為。

警方在今年3月、5月、6月及7月共偵破5宗涉及持雙程證內地居民提供非法出租及載客取酬服務的案件,其中4宗已在法庭審結,最高判刑為監禁2個月、停牌12個月及罰款800港元,另一宗將於8月中再訊。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總督察屈展焯表示,警方會繼續根據行動優次,調配適當資源以打擊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並會聯同運輸署、入境處等部門採取針對性執法行動,若行動中發現涉案人涉及其他違例行為,例如違反逗留條件,會作出適當跟進和調查,包括檢控行動。

根據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有關「車輛使用的限制」的條文,除非獲發有關牌照,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或使用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可判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而再次干犯則可處罰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而涉案車輛的牌照亦可以被暫時吊銷6至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果相關車輛無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或者會失效,一旦發生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及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市民可向警方舉報懷疑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