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本周一(11日)以刑事毀壞及盜竊罪拘捕3名年僅11歲至13歲男童,當中包括一名小五學生。調查指3人於7月31日趁放暑假,結伴到荃灣玩耍,因一時貪念,破壞一間夾公仔舖的夾公仔機,盜去4隻時下炙手可熱、總值1,000元的Labubu公仔。警方指,由7月初至前日(12日)不足一個半月,新界南總區已發生15宗涉及夾公仔舖的盜竊案,連同本案共拘捕5名青少年,當中4人是學生,情況令人擔憂,呼籲家長特別是暑假應留意子女行為及傳遞正確人生價值觀。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警方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督察陸詠雪昨日表示,上月31日晚上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其位於荃灣大河道一廣場內的夾公仔舖,其中一部夾公仔機遭人強行扯爛安裝在出入口處的一塊膠板,並有4隻總值1,000元的Labubu公仔遭人盜去。根據店內的閉路電視顯示,當日下午4時至7時期間,有3名男童在內徘徊,趁無人時,破壞其中一部夾公仔機及盜去上述公仔逃去。
被捕3童分別就讀小五及中一
荃灣警區刑事調查隊隨後接手案件調查,經翻查大量天眼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成功鎖定3名男童身份,並於本周一在天水圍區拘捕3人和起回4隻涉案公仔,以及檢取他們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調查顯示,3名男童分別就讀小五及中一。他們現已獲准保釋候查,8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
新界南總區刑事部防止罪案辦公室高級督察李金鵬表示,根據警方紀錄,今年初至前日於新界南總區一共發生32宗涉及夾公仔舖的盜竊案,15名年介10歲至20歲的青少年被捕,其中14人是學生。當中15宗在過去不足一個半月內發生,連同本案共拘捕5名青少年,最年幼是僅11歲的小五男生,提醒社會須更加保護青少年。
未滿18歲 犯罪亦可判囚
李金鵬重申店舖盜竊絕非小過失,而是非常嚴重的罪行。過往案例中,被捕人不會因為其年齡成為脫罪理由,未滿18歲亦可能被判處監禁,前途盡毀。無論其偷竊的物品價值多少,有關行為對青少年人生都是留下不能抹滅的污點。
警方呼籲家長應多加關心子女的生活,特別是暑假期間,以免因空閒時間增多,無所事事而誤交損友。更需留意子女異常情況,如會否突然有大量現金,或家中多了貴價、稀有的玩具,這些都是不尋常情況。此外,在生活中更應教育子女正確人生價值觀,讓青少年明白「君子愛財,取之有道」,以及認識違法行為的嚴重後果,絕不能因一時貪念而親手毀掉自己的未來。
另在店舖保安方面,新界南總區防止罪案辦公室已於過去一星期,在區內熱門的夾公仔機舖作出防罪宣傳,提醒市民、物業管理及東主留意店內財產安全。警方亦提醒不同種類的零售店舖,如藥妝店、無人看管的夾公仔舖需加強保安措施,包括加強夾公仔機的機箱設計,使用高強度防盜鎖板,防止被輕易扯爛;亦建議商場或店舖加裝高清閉路電視,覆蓋所有死角,以加控異常活動,另外不同工作人員應不定時巡查,確保日常管理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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