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申訴專員陳積志今日(7日)宣布,完成房屋署處理公共屋邨冷氣機滴水的主動調查行動,並向房屋署提出共15項主要改善建議,並指房屋署透過推行冷氣機去水管安裝計劃及將冷氣機滴水不當行為納入屋邨管理扣分制,成功將冷氣機滴水的問題大幅改善,收到的投訴由2005年的約18 ,900宗,下降至近3年(即2022至2024年)每年平均約1 ,300宗,下降幅度高達93%,工作成果值得肯定和讚賞;惟外判邨處理問題的表現稍遜,房署無法確定承辦商就相關冷氣機滴水投訴,有否濫發提示信及處理不一的情況並不理想,建議房屋署應研究制訂發出勸諭信和報告個案的監管措施。房屋署回應指同意公署提出的所有改善建議。
超過78萬住戶、約200萬居民居住於房委會轄下的195條公共屋邨。屋邨的日常管理由房屋署或其聘任的外判服務承辦商負責。陳積志指,現時房委會公屋邨中,約三分之二的物業管理工作由外判服務承辦商承辦(外判邨),其餘三分之一則由房屋署直接管理(直管邨)。
外判邨與直管邨於這去3年期間,分別接獲2,826宗和1,049宗冷氣機滴水投訴,升幅分別為45.5%及20.1%。於2024年,外判邨的重複投訴佔10.6%,而直管邨則為6.3%,數字均顯示直管邨情況較佳,而外判邨的投訴升幅或重複投訴百分比,均表現稍遜。
就住戶冷氣機滴水的不當行為,屬先警告後扣分的違規事項。惟公署發現,外判服務承辦商在執行扣分制前,不時會向違規租戶發出僅屬勸諭性質提示信,而公署查訊及調查初期,房屋署沒有為發出提示信制訂指引。
在過3年期間,外判邨服務承辦商就每宗投訴平均發出2封提示信,數目超過直管邨的10倍。有個案顯示,外判服務承辦商多次發出提示信,未能有效令違規租戶糾正冷氣機滴水的問題。由於承辦商未必須向房屋署呈報提示信數目,該署無法確定外判服務承辦商有否濫發提示信或對冷氣機滴水個案處理不當。
另外,公署調查亦發現,房屋署有關處理冷氣機滴水個案的工作指引比較簡略,只列明執行扣分制的程序,但未有詳述前線人員應如何調查投訴、確定滴水源頭、測試冷氣機及所需時間、處理租戶不合作的情況、安排覆查等。公署認為,正如部分個案顯示,在欠缺適切指引下,前線職員或會處理不一。
公署指,在查訊及調查期間,房屋署於2024年12月實施扣分制加強措施,例如統一勸諭信、給予一律5天的寬限期,以及就發出勸諭信及跟進行動訂立指引等。
公署認為,房屋署無法確定承辦商有否濫發提示信及處理不一的情況並不理想;建議房屋署應研究制訂有關發出勸諭信和報告個案的監管措施,加強對其外判服務承辦商的監管,以及研究如何更有系統記錄冷氣機滴水投訴個案的詳情及跟進行動;亦應加強工作指引,並加快引入創新科技,強化查找冷氣機滴水源頭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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