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 得州民主黨籍州議員歷史上曾多次「集體出走」,設法阻止就共和黨人推動的法案進行投票。《得州論壇報》解釋,上一次集體出逃發生在2021年,民主黨州議員出走對峙長達38天。2003年,得州民主黨州議員也出走數天,試圖阻止重劃選區相關投票,不過相關法案最後依然過關。
共和黨針對性拖延戰術
法律專家解釋,依靠集體出逃很難阻止州議院立法程序。依照得州法例,州長阿博特可就重劃選區無限次召開特別會議,每次最長30天。若會議未滿足出席人數無法召開,阿博特可於翌日立即召開新會議,並無限循環這一做法。至於出逃的民主黨人則需全數留在得州以外,持續至今年11月、各黨派遞交中期選舉初選名單為止。即使民主黨人堅持到11月,共和黨人也可將初選時間延至明年中,留下更多時間推動重劃選區法案。
報道指出,回顧歷史,如果民主黨州議員仍在得州境內,共和黨控制的州政府可派出警力搜查,尋找議員下落。但若民主黨議員都離開得州,州政府無法強迫他們回到州內。共和黨更多會透過政治手段施壓,例如辯稱民主黨議員出逃期間,州內關於打擊毒品販運、災害緊急救助等法案無法投票,影響民眾福祉。
萊斯大學政治學教授瓊斯稱,民主黨人希望透過輿論向共和黨施壓,不過傳媒報道通常不會聚焦太久。對於民主黨議員,他們難以長期遠離家人和日常工作,長期居住在州外其實很困難。至於共和黨威脅對出逃民主黨議員罰款,瓊斯解釋,得州的政治捐獻規管寬鬆,民主黨金主可透過各種手段,變相為議員們支付罰款。
得州休斯敦大學政治學教授羅廷豪斯稱,「整體而言,民主黨人集體出逃更多是一種傳遞抗議信息的方式。對於在立法層面上幾乎束手無策的民主黨人而言,這是最後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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