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門檻,持受養人簽證、未年滿18歲的學生,須居港滿兩年才符合資格申請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有關修訂設過渡安排,2028/29學年起全面推行。本港大學的資助學位,屬於珍貴和有限的公共資源。特區政府此次修訂,有效堵塞「考試移民」的漏洞,是完善本地教育制度的必要之舉,確保合理分配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將教育資源投放到「以港為家」的人才家庭,有利本港吸才育才留才,增強長遠競爭力。
根據現行收生安排,獲香港入境事務處首次簽發受養人簽證/進入許可時未年滿18歲的學生(受養子女),均被視為「本地學生」。自去年開始,有不良中介機構利用網絡社交媒體,鼓吹受養子女無須來港居住和上學,但可以自修生身份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文憑試」),並以本地學生身份申請獲特區政府資助的大學學位。
有關操作手法被形容為「考試移民」,有機構公布的數據顯示,通過「考試移民」漏洞報讀香港本地大學的人數呈倍數增長的趨勢,今年香港文憑試以外地課程自修生身份報考的人數是2021年的13倍,增加至2500餘人,所佔總報考人數比例更創2012年以來新高。本港教育界人士、家長、學生均對「考試移民」現象愈演愈烈感到憂慮,公眾高度關注有關做法會影響本港學生升讀大學的機會,以及公帑運用的公平合理。
眾所周知,香港高等院校高度國際化,教學質素和學術研究都在國際上享有盛譽,當中有五所大學進入全球百強,具有相當吸引力。由2019年起、至2028年,特區政府透過教資會向全港八大院校提供的撥款資助,每個財政年度超過200億元。本港大學學位優質,投放資源巨大,特區政府有責任設定合適條件,合理地分配公共資源。
此次特區政府修訂資助專上學額門檻,作出兩項關鍵調整:一是規定持受養人簽證的學生在申請聯招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的政府資助學額時,須證明以全日制學生身份於本港開辦正規課程的學校就讀兩年、或證明在兩年期內每年不多於90天不在香港;二是明確持有全職工作簽證或各類入境計劃簽證的人士,不再具備獲資助資格,杜絕「考試移民」的可能。正如公屋、綜援等社會福利均有居港年期要求,此次修訂對教育資助設合理限制,同樣具防範公共資源遭濫用之效,是對本地學生權益及香港教育的負責任之舉。
教育是關乎一個國家或地區核心競爭力的關鍵要素之一。香港的教育資源應向長期扎根香港的家庭傾斜,教育系統、課程設計要更貼近香港和國家發展需求,同時兼顧國際視野,培育更多厚植家國情懷、放眼世界的優秀人才,為國家和香港高質量發展提供充足人才儲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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