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周浩鼎堅決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周浩鼎Fb圖片
●立法會議員陳曼琪堅決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 陳曼琪Fb圖片

香港特區政府因應終審法院裁決,建議立法增設「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近日審議《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並邀請公眾就條例草案提供書面意見,香港文匯報記者在立法會網站查閱多份公眾意見書發現,不少香港市民對有關條例草案持反對態度,有市民擔心有關做法或損害兒童福祉,令下一代家庭倫理觀混亂。對於同性伴侶在生活上可能面臨的困難,有市民認為,政府可以透過現行法律或個別行政措施提供協助,而非以變相承認同性婚姻的方式處理,必須明確區分「保障權益」與「重新定義婚姻」。 ●香港文匯報記者 康敬

維護家庭基金反對有關《條例草案》,認為若以法律形式建立了一個變相承認同性關係的社會制度,最終有一天會損害兒童福祉。從外國社會的經驗可見,同性伴侶關係獲法律某程度承認之後,領養孩童會是下一步被染指的領域,維護家庭基金反對任何為將來社會製造更多缺父、缺母家庭的立法倡議。

港青憂傳統婚姻獨特性受影響

香港青少年林進鴻反對有關《條例草案》,認為《條例草案》雖然不直接改變婚姻定義,但設立類似婚姻的登記制度,等同間接承認海外註冊的同性伴侶可享有猶如傳統婚姻的法律地位,令人擔心傳統婚姻的獨特性受影響。他認為應謹慎行事,避免改變社會的基礎價值。

他並指,香港社會對同性伴侶登記的議題意見分歧,認為現階段推行《條例草案》可能引發爭議,加深社會對立。他希望香港能維持和諧,任何新法例應先廣泛諮詢,確保大多數市民認同。

市民譚小姐亦堅決反對同性伴侶關係登記,因為這將動搖傳統家庭的核心價值。她認為,婚姻應是一男一女的結合,這是社會穩定與下一代健康成長的重要基礎,大家有責任捍衛這一制度,避免因法律變更而導致家庭倫理被模糊化。

市民陳小姐認為,與其為同性伴侶設立專門登記制度,不如推行簡便而具彈性的授權機制,讓市民(包括同性伴侶)可透過法律文件授權可信任人士,行使醫療決策、醫院探視、財產安排、遺體及骨灰處理等權利。此方案具公平性、成本低、操作靈活,亦能惠及各類非婚姻關係的市民,無需特別立法予以保障特定群體。

市民徐永安表示,自己並非不尊重同性伴侶的權益,但堅信任何權益的追求都不能以犧牲社會整體利益為代價。同性伴侶可以享有平等的法律保障,例如財產繼承、醫療決定等,但這些權益的實現,不應建基在改變婚姻定義、顛覆家庭結構的基礎上。

他認為,有些核心價值是不能輕易動搖。只有家庭和睦,社會才能和諧;只有價值觀清晰,社會才能有希望,希望香港社會能夠永遠保持對傳統家庭價值的尊重,永遠守護共同的文化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