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 飛 立法會議員 教聯會副會長
香港特區政府修訂政府資助專上課程學額及資助申請資格的新措施,不僅是對公共資源分配機制的優化,更是對教育公平理念的踐行。這項政策以清晰的規則劃定資助邊界,既回應了社會對「考試移民」的憂慮,也為香港教育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其正面意義體現在多個維度。
一、遏制投機行為,守護教育機會的公平底線。教育公平的核心,在於確保每個個體都能在同等規則下競爭有限的公共資源。此前,部分受養子女未實際居港,僅以自修生身份應考香港中學文憑試,卻憑「本地學生」身份申請政府資助學額,這種「隔空佔位」的做法,本質上是對教育機會的投機性攫取。它不僅讓公帑投入脫離真實教育需求,更直接擠壓了長期在港就讀學生的升學空間,動搖了社會對教育體系公正性的信任。
新措施通過兩大調整直擊問題要害:一是對受養子女設立兩年居港要求,並以在港就讀證明或出入境紀錄(每年離港不超90天)作為證明依據,確保申請人真正融入香港教育環境;二是明確持有全職工作簽證或各類入境計劃簽證的人士不再具備資助資格,杜絕「借身份套利」的可能。這些規定不是設置壁壘,而是以「真實居留、真實參與」為標準,讓資助資源流向那些真正在港學習、生活的青年,還原教育競爭的純粹性。正如公屋、綜援等社會福利均有居港年期要求,教育資助的合理限制,正是對「權利與義務對等」原則的堅守。
二、優化資源配置,提升公共教育的投入效能。香港的政府資助學位是稀缺的公共資源,其背後是社會對人才培養的長期投資。這些資源的價值,不僅在於資助學生完成學業,更在於培育既了解香港、又具備國際視野的本地人才。若資助流向長期不在港的學生,不僅造成資源浪費,更偏離了公共教育的初衷——教育的意義從來不只是知識傳授,更包括對本地社會的認知、對社區的情感連結。
新措施通過「居港要求」實現資源與需求的精準對接。兩年的在港生活,讓學生有機會參與本地課堂互動、體驗校園文化、投身社區實踐,在真實的社會環境中理解香港的發展脈搏。例如,香港高校的法律課程緊扣基本法實踐,社會工作課程關注基層服務需求,這些課程的實踐價值,只有在香港本地生活中才能充分顯現。與此同時,資源向「在地學習者」傾斜,也倒逼教育體系更貼近本地發展需求,形成「資助—學習—服務」的良性循環,讓每一分公帑都轉化為推動社會進步的人力資本。
三、借鑒國際經驗,平衡開放與規範的教育生態。作為國際教育中心,香港既要保持開放包容的姿態吸引全球人才,也要通過合理規則維護教育體系的穩定。新措施在這一點上展現了成熟的治理智慧:它借鑒了英國、新加坡等國的經驗——英格蘭要求本國公民居滿3年方可享受本地生學費,新加坡對永久居民與公民實行差異化收費,其核心邏輯都是「教育資助與在地參與度掛鈎」。與此同時,政策並未關閉門戶:不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仍可申請入讀,只需按實際成本支付學費,這既符合國際慣例,也保障了教育的開放性。
至於過渡安排的設置更體現政策溫度。2027/28學年僅要求一年居港期,給予家庭充足的調整時間,讓真正有意來港發展的學生能提前規劃。這種「剛性原則+柔性過渡」的設計,既能杜絕投機行為,又能持續吸引高質量人才,讓香港在維護教育公平的同時,鞏固國際教育中心的地位。
教育是香港的核心競爭力之一,而公平則是教育的生命線。此次資助學額修訂,通過清晰的規則劃定權利邊界,讓公共資源真正服務於教育本身。當每個青年都能在公平的環境中憑實力競爭,當公共投入真正轉化為本土人才的成長動力,香港的教育生態必將更加健康,為城市的長遠發展注入持久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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