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國安通緝犯所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懸紅通緝以袁弓夷為首的19人,他們涉及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其中9人為組織者,其餘10人為參與者。該顛覆組織的目標是以非法手段推翻和破壞中央政府或者特區政府,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法院已應警方申請發出拘捕令。香港警方表示,最新的懸紅通緝行動,反映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對境內外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定必以「違法必究,雖遠必誅」的原則追究到底。 

9名組織者包括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及男子曾偉藩,在香港特區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

10名參與者包括女子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燕,他們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香港警方指出,「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等。

4主腦各懸紅100萬 其餘15人各20萬

在上述在逃者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已於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

其餘15名被通緝者,香港警方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歸案,現呼籲市民就有關上述人等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需要,警方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者。

警強調國安法具域外效力

香港警方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該類行為或活動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七條,香港國安法適用於在特區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罪行的特區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區成立的公司及團體等法人及非法人組織。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訂明,香港國安法亦適用於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針對特區實施犯罪的人。因此,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

香港警方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三條,如犯罪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犯罪;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可以從輕、減輕處罰,呼籲上述被通緝者要懸崖勒馬,希望他們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76歲男子袁弓夷(自2023年7月被通緝,另涉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5月27日期間,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其後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自2023年7月被通緝後,袁弓夷仍繼續積極組織、策劃和實施上述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70歲男子何良懋(自2024年12月被通緝)

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間,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其後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自2024年12月被通緝後,何良懋仍繼續積極組織、策劃和實施上述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43歲男子霍嘉誌(自2023年12月被通緝,另涉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2年7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48歲男子蔡明達(自2023年12月被通緝,另涉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4歲男子馮崇義 77歲男子吳文昕

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9歲女子龔小夏 65歲男子曾偉藩

2022年7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及「香港議會選舉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5歲女子錢寶芬 57歲男子何永友 34歲男子姜嘉偉 53歲男子黃振華 54歲女子張信燕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錢寶芬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60歲男子夏海俊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夏海俊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31歲男子侯中宇 25歲男子黃修和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侯中宇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66歲女子陳麗珍

2025年2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28歲女子吳文君

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吳文君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36歲男子林千淦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林千淦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駐港國安公署:支持警方依法通緝亂港分子涉案選舉嚴重危害國家主權

香港文匯報訊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公布懸紅通緝19名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中央政府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發表聲明,表示堅決支持香港警方依法通緝袁弓夷、何良懋、姜嘉偉等19名亂港分子的正義之舉。所謂「香港議會」選舉的惡劣行徑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危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將堅定支持香港特區有力實施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及其附屬法例等維護國家安全法律制度,堅定支持並配合香港警方依法毫不手軟打擊外逃反中亂港分子,護航「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烏合之眾「刷存在」 「選情」冷清屢延期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反中亂港分子袁弓夷在2022年提出成立所謂的「香港議會」,揚言該「議會」有權「制憲」、「立法」、「建立政府機構」、進行「外交」活動,公然叫囂要「滅共復港」。

2024年12月,袁弓夷等人竄台宣傳其籌組的「香港議會」,並勾連外部勢力揚言顛覆國家政權。 資料圖片

在籌組階段,袁弓夷原計劃於2023年底舉行所謂「香港議會」選舉,以選出35名「議員」,惟「香港議會」的認受性及知名度一直維持在極低水平,更因為乏人報名參選而將選舉日期不斷延期,拖至今年5月末舉行,在只有18名參選人的情況下選出15人。日前,所謂的「香港議會」15名當選人中,只有10人宣誓就任所謂「議員」,另5人則在當選後不久先後拒絕宣誓就任或宣布退出。

袁弓夷曾在一段《蘋果日報》的短片中,大肆抹黑中國和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警隊,乞求特朗普「制裁」中國。資料圖片

有分析指,是次香港警方的懸紅金額,由以往港幣100萬元降至20萬元,反映所謂「香港議會」只是一群妄圖顛覆國家政權的烏合之眾。

6「當選人」為「建國聯」成員

在昨日被國安處通緝的10名所謂當選人中,有6人是在台灣成立的反華組織「香港民主建國聯盟」(「建國聯」)成員。該組織的4名在港成員於7月9日被香港警方拘捕,有3人被起訴「串謀分裂國家」罪,其中一名被告年僅15歲,反映境外反華組織利用在港年輕人,煽動並荼毒他們參與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活動。因此,特區政府必須繼續嚴厲打擊境外反中亂港組織,嚴防青少年被滲透荼毒。

警方強調,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互聯網,任何人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參與「香港議會」的相關違法活動或干犯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同屬違法行為,提醒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責任編輯: 趙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