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國安通緝犯所涉「顛覆國家政權罪」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懸紅通緝以袁弓夷為首的19人,他們涉及在境外籌組、成立或參與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顛覆組織,其中9人為組織者,其餘10人為參與者。該顛覆組織的目標是以非法手段推翻和破壞中央政府或者特區政府,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特區法院已應警方申請發出拘捕令。香港警方表示,最新的懸紅通緝行動,反映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決心,對境內外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定必以「違法必究,雖遠必誅」的原則追究到底。 ●香港文匯報記者 蕭景源

9名組織者包括男子袁弓夷、男子何良懋、男子霍嘉誌、男子蔡明達、女子陳麗珍、男子馮崇義、女子龔小夏、男子吳文昕及男子曾偉藩,在香港特區境外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所謂「香港議會」。

10名參與者包括女子錢寶芬、男子夏海俊、男子侯中宇、男子何永友、男子姜嘉偉、男子林千淦、女子吳文君、男子黃振華、男子黃修和及女子張信燕,他們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並在當選後宣誓就任所謂「香港議會議員」。

香港警方指出,「香港議會」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目標包括推動「自決」、制定所謂「香港憲法」,以非法手段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特區政權機關等,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顛覆國家政權罪」,警方遂依法向法院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等。

4主腦各懸紅100萬 其餘15人各20萬

在上述在逃者中,袁弓夷、何良懋、霍嘉誌及蔡明達早前已因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各被警方懸紅港幣100萬元通緝。保安局局長已於2024年6月和12月先後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八十九條所賦予的權力,刊憲指明袁弓夷、霍嘉誌及蔡明達為潛逃者,並指明針對他們而施行的措施。

其餘15名被通緝者,香港警方各懸紅港幣20萬元通緝歸案,現呼籲市民就有關上述人等或相關案件提供消息。案件仍在調查中,如有需要,警方會懸紅通緝更多涉案者。

警強調國安法具域外效力

香港警方強調,危害國家安全是非常嚴重的罪行,該類行為或活動可能造成極為嚴重的後果。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七條,香港國安法適用於在特區以外地方干犯香港國安法下罪行的特區永久性居民,及在特區成立的公司及團體等法人及非法人組織。香港國安法第三十八條訂明,香港國安法亦適用於不具有香港特區永久性居民身份但針對特區實施犯罪的人。因此,香港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

香港警方指出,根據香港國安法第三十三條,如犯罪行為人自動放棄繼續犯罪;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或者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或提供重要線索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可以從輕、減輕處罰,呼籲上述被通緝者要懸崖勒馬,希望他們珍惜機會,回港自首,不要一錯再錯。

76歲男子袁弓夷(自2023年7月被通緝,另涉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2022年7月27日至2023年5月27日期間,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其後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自2023年7月被通緝後,袁弓夷仍繼續積極組織、策劃和實施上述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70歲男子何良懋(自2024年12月被通緝)

2022年7月27日至2024年3月9日期間,籌組「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其後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自2024年12月被通緝後,何良懋仍繼續積極組織、策劃和實施上述顛覆國家政權的犯罪行為。

43歲男子霍嘉誌(自2023年12月被通緝,另涉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2年7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48歲男子蔡明達(自2023年12月被通緝,另涉干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2023年9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4歲男子馮崇義 77歲男子吳文昕

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9歲女子龔小夏 65歲男子曾偉藩

2022年7月27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及「香港議會選舉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65歲女子錢寶芬 57歲男子何永友 34歲男子姜嘉偉 53歲男子黃振華 54歲女子張信燕

2025年2月2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錢寶芬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60歲男子夏海俊

2025年3月5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夏海俊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31歲男子侯中宇 25歲男子黃修和

2025年3月16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侯中宇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66歲女子陳麗珍

2025年2月2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參與「香港議會選舉籌備委員會」,組織「香港議會」選舉以成立「香港議會」,以圖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28歲女子吳文君

2025年3月19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吳文君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

36歲男子林千淦

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間,作為候選人參與「香港議會」選舉,以圖實現「香港議會」的目標,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或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林千淦當選後宣誓就任為「香港議會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