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記者 蔡學怡)為配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明年1月20日起實施,特區政府與業界制訂《強制舉報者指南》,並於昨日舉行啟動儀式。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指南使用世界首創的輔助分析框架的中文電子輔助系統,以電子模式讓相關人員透過問答方式,決定個案是否需舉報,同時協助解決法律下的專業責任問題,令舉報人士安心,發布指南旨在為兒童提供更完善的保障,秉持預防勝於治療理念,守護兒童福祉。
社會福利署署長杜永恒指出,指南中的決策流程圖,通過問答逐步辨識個案情景,結合案例、解釋及參考要點,幫助使用者判斷是否涉及兒童弱勢情況及後續處理方式。他形容,指南凝聚專業顧問及各界人士廣泛意見,經反覆推敲而成,彰顯三個特點,分別是本地經驗、務實智慧與專業知識。
指南闡述不同情境下應考慮的因素,協助指定的專業人員掌握保護兒童原則,當有合理懷疑兒童在關鍵時間正遭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就必須舉報,並推出網頁供指明專業人員使用,以「是非題」形式協助作出舉報決定。
指南分別就身體虐待、心理虐待、性侵犯、疏忽監管照顧、居住環境、個人衞生與衣着、疏忽飲食等,提出不同情境例子和考慮因素,例如涉及身體虐待方面,若兒童身上有明顯傷勢,或表現出一些徵象顯示身體有看不見的傷害或傷勢,一旦確定傷勢非意外造成、有可疑或對導致該傷勢的解釋不一致,就需要舉報。
指南亦列明各類虐待或疏忽照顧的舉報決策流程圖及輔助分析框架,包括如何作出舉報、所需資料、跟進行動、可協助受虐兒童及家人的相關服務等。決策流程圖以圖表方式,快速地概述相關考慮因素之間或存在的邏輯關係,協助強制舉報者作出決定;輔助分析框架則進一步闡述各考慮因素,提供有用例子,協助強制舉報者識別須作出舉報的情況。
指南同時提出對強制舉報者的豁免條款,例如指定專業人員真誠而合理地相信有關嚴重傷害,並非因疏忽照顧所導致,或是由兒童自己或其他兒童造成等,無須舉報的情況亦包括社署或警方已在關鍵時間或之前,告知有關兒童所遭受的嚴重傷害或實際風險已被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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