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42歲無業漢張俊傑,涉嫌於本周一(21日)在大角咀損壞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被控一項刑事損壞罪,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被告暫無須答辯,裁判官何慧嫻批准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8月7日,以便索取兩份精神科報告了解被告是否適合答辯,其間被告須還押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候訊,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控方在庭上透露,案件調查主管發現與被告溝通困難,故建議索取精神科報告。男被告張俊傑,報稱居無定所,他被控的一項刑事損壞罪指他於2025年7月21日,在大角咀連翔道與海輝道交界附近,無合法辯解而損壞屬於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兩張告示,意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損壞。

根據早前頒布的《維護國家安全(禁地宣布)令》,大角咀海輝道與深旺道交界,被列為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禁地」,附近亦有標示列明「禁地」、「禁止擅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