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芳
有傳媒報道深圳平價旅行團,純玩一日49元,隨團附送每人一隻貴妃雞(拳頭大小也是雞),一杯冰鎮鹹檸七,兩隻糉作手信,結果全兌現。意外驚喜的是,午餐享用九餸一湯,魚肉菜齊全,再參觀沉香館,繼而到農批市場讓團友自行血拚,團費加導遊費才129元,如此價錢吃喝玩物超所值,難得的是沒有隱形購物要求。
如此平價旅行團,旅行社收了團費,導遊賺了導遊費,那麼午餐和交通費用,有可能靠參觀的景點贊助了,雖說沒有強迫消費,萬一有自願消費,買了沉香禮品,那就賺回來了。現今經濟不穩定,北上消費能滿足「小消費」模式,旅行社以平價招徠客人,「山大斬埋有柴」,自願購物取代強迫購物,或許是一種軟性新招。還記得香港十多年前發生的「阿珍事件」,香港導遊阿珍接了一團內地客「零團費」香港3日遊,因為該團遊客沒有購物,阿珍辱罵客人一句「食我的,住我的……」掀起軒然大波。
當年每位客人兩晚住宿加上3天的餐費,成本約800元人民幣,客人「零團費」出遊,成本就由香港導遊自掏腰包,如30位客人,成本以萬計了,導遊心中「食我的,住我的……」源出於此;如果團友購物,分成後填回食宿成本價,那才是導遊的收入;如果沒有團友購物,那導遊就血本無歸了。出現如此極端事件,損害了城市的聲譽,自此以後,兩地監管部門從源頭入手,檢討了行業遊戲規則,「零團費」已經不再。
今天的「平價旅行團」也近乎「零團費」,好像港人熱衷的「大灣區睇樓團」,既吸引了有意置業者,也有好奇探索者,更有貪圖小便宜的市民,舒適的旅遊巴,先帶你城市觀光,然後是豐富午餐,讓你放鬆心情到樓盤睇樓,享受尊貴的服務;然而「純睇不買」,就有不好聽的「說話」了。筆者作為探索者,月前參加珠海中山睇樓團,樓盤的接待經紀熱情準備開單,見我們毫無意慾就轉移目標,臨走前開玩笑拋下一句︰「唔買今晚就唔好返香港呀!」回程在旅遊巴上久候開車,又有經紀粗暴說︰「酒店發現失去兩隻杯子,要調查,暫不能開車!」看來是針對一些吃喝的「常客」,最後還是不了了之;如此禮遇,你還想參加第二次嗎?還是那一句,便宜莫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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