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討論多時的網約車規管框架出爐。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引入法例框架,向平台、車輛與司機分別發牌規管,其中司機與平台牌照數目均不設限,有效期5年、可續期。車輛必須購買商用車第三者保險,平台要通過財力及經驗的門檻,政府同時考慮就每個網約車程要求平台徵費,以支援的士業提升服務。每輛網約車牌照有效期一年,可續期至最長5年,車輛牌照數目將設上限,但具體數量仍要研究,留待明年向立法會提交附屬法例修訂建議及釐定牌證條件時再作處理。政府消息人士強調,法律框架以市民利益為首要出發點,讓市民有更多乘車選擇,同時令網約車及的士業在良性競爭下,共存互補。政府目標今年第三季向立法會提交主體法例修訂,爭取本立法年度內完成審議法律程序。●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文件指出,隨着科技進步與出行模式改變,近年透過網約渠道預訂及提供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已成國際趨勢,香港亦不例外,大部分的士司機亦慣常地透過平台接收預約行程及預先協定車費。惟由於本港法例並無規管網約平台的運作,以致有司機透過網約平台安排以私家車提供服務,但不一定持有合法牌證和購買合適的第三者意外保險。
運輸署透過顧問公司於去年底至今年初進行的研究推算,現時每日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乘客量約為88萬人次,的士及網約車分別佔約69萬人次及19萬人次。逾70%受訪的士司機有透過網約渠道取得訂單,他們載客行程中約三分之一是透過網約渠道取得,顯示社會對網約車服務有一定的需求。
政府建議提供有關服務的平台、車輛和司機三方均須領牌,並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和服務質素的規管(見表)。任何人如沒有領取網約車平台牌照而提供相關服務即屬違法,可被處監禁及罰款。政府會考慮向平台按程徵費,提供資源用以支援的士行業提升服務。為進一步加強的士司機的競爭力,政府建議在引入網約車司機考核制度時,容許現時擁有的士駕駛執照的人士無須再作另行考核取得駕駛網約車的資格。
避免網約車數量過多引發惡性競爭
文件強調,對網約車輛的發牌數目實施總量控制,避免網約車數量過多,引起交通擠塞,及引發市場惡性競爭。
時間表方面,政府爭取於本立法年度就主體法例完成審議法律程序,下階段再聚焦處理網約車數量等意見較為紛紜的事宜與其他技術細節,例如對平台、車輛和司機在營運模式、硬件配套和相關牌證要求等敲定細節。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必須引入競爭才有進步,因此傾向就申請網約車平台牌照設入場門檻,「否則太多平台只會花多眼亂。」消息人士強調,的士仍有其固有優勢,依然是個人化點對點交通服務的主要提供者,網約車則擔當輔助角色,兩者可並存互補。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將於本周五開會討論規管框架。
規管網約車立法建議
【針對網約車服務平台】
牌照及期限
●牌照有效期5年
●可續牌但不得轉讓
●運輸署會就其服務作中期評核
申請資格及主要要求
●在香港註冊的公司,在港常設行政人員及辦事處
●符合營運經驗、財力證明及資本投入的入場門檻
●公司只可持有一個網約車平台牌照
●繳付牌照申請費、按旗下車輛數目繳付牌照年費,另或須就每個網約車車程繳費
●就旗下車輛及司機作盡職審查
●監察司機的服務質素
●設立投訴機制及司機服務評分系統
營運規定
●可因應市場情況自訂車費,但須於行程開始前讓乘客知悉
●不得就旗下網約車及司機向其他平台註冊作出限制
【針對車輛】
牌照及期限
●牌照有效期一年
●續期不多於5年
●不得轉讓
申請資格及主要要求
●以個人名義登記
●車齡不得超過7年
●每年通過驗車
●購買商用車的第三者責任保險,並須繳付牌照年費
營運規定
●只可經持牌的網約車平台提供載客取酬服務
●不得在街上直接接載非預約乘客
●可向多於一個網約車平台註冊,並接受由不同平台安排的行程
【針對司機】
牌照及期限
●牌照有效期5年
●可不限次數續期
申請資格
●年滿21歲
●持有私家車駕駛執照最少一年
●5年內無嚴重交通定罪紀錄
●提供服務前通過指定考核並完成職前課程
資料來源:香港特區政府運輸及物流局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聶曉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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