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35+串謀顛覆政權」案,45名被告罪成及被判囚4年2個月至10年不等,部分被告分別就定罪及刑期提出上訴。律政司針對罪脫的劉偉聰,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案件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聆訊。上訴庭先行處理律政司的上訴,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詞指出,本案有其他壓倒性證據,顯示劉偉聰不僅知道「35+」計劃之目的,還提交提名表格及參與「初選」,認為劉偉聰有參與案中串謀,有顛覆國家政權的意圖,要求推翻原審裁決。上訴庭押後裁決,劉偉聰續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件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上訴庭法官彭偉昌及彭寶琴審理。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陳詞指,劉偉聰出席九龍西「初選」的首次協調會議,參與者在會上傳閱協議文件,之後亦收到關於協調機制的資料,加上他有看過其他「初選」參與者的宣言,認為劉偉聰明白「35+」計劃的其中一個目標是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促使行政長官回應「五大訴求」。而劉偉聰最終交表參與「初選」,落敗後亦在社交平台表明會跟從協調會議的安排,證明他由始至終都參與謀劃,遵從「初選」共識。

周天行認為,原審法官對於劉會否無差別否決財案存疑,並給予過分比重,是裁決有誤。另外,原審對於劉有否聯署《墨落無悔》聲明也給予過多比重。周認為《墨落無悔》聲明只是約束參加者的額外機制,案中針對劉偉聰的證據確鑿,劉未有聯署聲明也不會否定其參與串謀,法庭應考慮壓倒性證據,包括劉在串謀過程的行徑,加上劉有意圖顛覆政權,要求上訴庭推翻原審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