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章蘿蘭 上海報道)為落實中國證監會早前發布的關於在科創板設置科創成長層的意見,上海證券交易所昨日正式發布《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5號——科創成長層》等多份配套業務規則。這次改革沒有針對未盈利企業納入科創成長層設置額外的上市門檻,存量32家未盈利企業將自指引發布實施之日起進入科創成長層,新註冊的未盈利企業將自上市之日起進入。上交所負責人提到,本次改革面向優質科技型企業試點IPO預先審閱機制,是充分參考境外市場經驗,進一步提升上交所預溝通服務質效乃至股票發行上市審核工作整體質效的重要創新。預先審閱期間,相關申請文件、預先審閱過程、結果等不對外公開。

試點引入資深機構投資者制度

此外,科創板設置成長層的相關意見要求針對適用科創板第五套上市標準的企業,試點引入資深專業機構投資者制度。投資經驗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投資的科技型企業中,近5年有5家以上已在科創板上市或者10家以上已在境內外主要證券交易所上市。持股比例和期限方面,相關投資機構應當在發行人IPO申報前24個月到申報時,持續持有發行人3%以上的股份或5億元以上的投資金額,不能突擊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