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以他人名義登記列刑事化 最高罰款2.5萬元或囚12個月
香港特區政府2023年就俗稱「太空卡」的電話儲值卡全面實施實名登記制度,防止利用「太空卡」的匿名性進行不法活動,惟香港文匯報今年3月踢爆實名制仍存有漏洞,有人使用自己及家人名義登記申請電話卡再轉售牟利。為進一步完善制度,特區政府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太空卡」登記上限由每人於每間電訊商登記最多10張大減至3張,同時將利用他人名義進行登記的行為刑事化,任何人如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太空卡」;賣出或買入、租出或租用、借出或借取、提供或獲取已登記的「太空卡」等;或沒有合理因由管有10張或以上已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太空卡」,最高罰款2.5萬元或監禁12個月。政府會就建議修訂草擬法例修訂文本,明年向立法會提交相關修訂建議進行審議。
●香港文匯報記者 黃子龍
根據商務及經濟發展局、保安局、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以及香港警務處昨日聯合向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中指出,電話卡實名登記制於2023年2月24日全面實施以來,截至今年5月底,約484萬張電話儲值卡因客戶未能提供合乎登記要求的資料而被拒絕登記,另有約346萬張未能遵從合規要求的電話儲值卡被取消登記。
通訊辦:對大多數用戶無重大影響
在考慮到實名登記制過去的實施情況、本港電訊市場發展的情況、其他經濟體的經驗,以及警方提供有關犯罪集團使用電話儲值卡的騙案手法及趨勢等因素後,政府擬進一步完善實名登記制,以加強打擊電話騙案。
政府建議把個人用戶可登記「太空卡」的數量上限,由現時每人可向每間電訊商最多登記10張大幅減至3張,有助減少被濫用的機會,且對大多數用戶不會構成重大影響。通訊辦會持續要求電訊商就持有多張電話儲值卡的用戶進行登記資料核實,並註銷未有依時提供身份資料的「太空卡」。
為加強打擊意圖利用他人資料登記的情況,政府建議把3種行為刑事化,包括提供或唆使提供個人資料用作登記他人的電話智能卡;賣出或買入、租出或租用、借出或借取、提供或獲取已登記的電話智能;以及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管有10張以上以他人資料作登記的電話智能卡,將會被推定為有意圖使用該等電話智能卡犯罪或協助犯罪,初步建議採用現行《電訊條例》(第一百零六章)所訂最高的懲處,違者可處最高罰款2.5萬元或監禁12個月。
立法會議員梁熙指出,現時不法之徒不時向青少年借用個人資料作出不同違法行為,今次修例建議可針對不法之徒,令他們利用他人的資料登記或會招致刑事後果。他期望特區政府利用不同渠道多作公眾教育和宣傳,讓公眾特別是青少年明白借出個人資料有機會犯法,提醒他們不應因薄酬而捲入電騙及其他犯罪中。
現時市民仍經常接到各類推銷或滋擾電話,梁熙期望政府繼續以不同措施減低市民受電騙及滋擾,包括為來電設立認證登記制度,分階段讓市民識別政府部門、公私營機構的電話;並研究制定法例和制度,讓市民登記拒收商業推廣的非應邀來電等。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