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今年6月4日採取執法行動,以涉嫌「盜竊」及「串謀盜竊」罪拘捕4名「嶺南大學學生會(嶺大學生會)」骨幹成員,包括學生會外務副會長賴卓賢、財委會暨選委會主席吳泰霖、前任財委會主席林曉彤及前任代表會主席賴文鈞。被捕人士涉嫌挪用嶺大學生會資金,將公款用作私人用途。

其中賴卓賢今日(7月4日)中午到屯門警署向警方報到。據了解,賴卓賢獲警方批准繼續保釋候查。
據警方早前調查的案情顯示,兩名前學生會幹事則於2024年4月至2025年4月期間,曾聯署簽發4張支票,總值130萬港元。
其中一張40萬港元的支票,被存入另一個學生組織,另外3張總值90萬港元的支票,則被分別存入兩個聲稱是現任學生會幹事的私人戶口。警方其後追蹤該兩名現任學生會幹事多個私人戶口的資金流向,顯示該兩名聲稱是現任學生會幹事的學生,將部分學生會公款作私人用途,包括償還信用卡數,這些卡數來自個人消費,涉及飲食、出行、購物、娛樂、旅行機票食宿,另有部分資金用來償還私人貸款,以及轉入個人投資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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