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犯被帶走扣查。(警方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警方分別於6月18日及6月29日接獲一名葵涌大窩口邨住戶報案,指其單位門鎖及大門分別被膠水堵塞及淋上紅油。葵涌分區特遣隊人員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及深入調查後,成功鎖定一名涉案男子,並於今日(3日)中午展開拘捕行動,在秀茂坪寶達邨拘捕一名36歲姓鄭本地男子,涉嫌「刑事毁壞」。調查相信,被捕人與上述兩宗案件有關。警方亦在其位於寶達邨的住所單位內檢獲懷疑被捕人犯案時穿着的衣物。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六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60條[摧毁或損壞財物],任何人無合法辯解而摧毁或損壞屬於他人的財產,意圖摧毁或損壞該財產或罔顧該財產是否會被摧毁或損壞,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10年。警方指,為確保區內的社會治安,葵青警區會繼續保持高姿態巡邏。警方呼籲各位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將繼續與社區維持緊密溝通,加強警民合作,攜手共同打擊罪行,並採取情報主導的策略性部署,配合軍裝便裝巡邏,不定時與其他部門展開聯合行動,防止及打擊罪案,保障市民的生命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