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在觀塘區向一間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執法行動。圖示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檢獲的部分肉類。(政府新聞處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 食環署一直致力打擊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情況,署方在今日(25日)行動中,於觀塘區協和街一間持牌新鮮糧食店,發現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不當行為,檢獲503公斤冷藏牛肉,並已即時銷毀;並即時封存約105公斤預先包裝冷藏牛肉作進一步調查,並抽取牛肉樣本進行防腐劑檢測,如有足夠證據,署方將提出檢控。

食環署接獲市民舉報後進行巡查。該店鋪持牌人涉嫌把冷藏肉作新鮮肉陳列及出售,違反持牌條件,食環署正展開程序取消該新鮮糧食店的牌照。

食環署人員又發現店內牆身有污漬,就該處所不潔情向有關負責人提出檢控,並就有關負責人未能提供送貨單供查核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發出口頭警告。署方指,若該持牌人牌照取消後12個月,不可以再提交牌照申請,未來亦會加強巡查。

食環署在觀塘區向一間懷疑以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的持牌新鮮糧食店採取執法行動。圖示食環署人員在行動中封存部分肉類進一步調查。(政府新聞處圖片)

食環署指,以冰鮮或冷藏肉充當新鮮肉出售,除了違反持牌條件,更會引發食物安全問題,而這種牟取暴利的經營方式亦會對其他遵從規定的店鋪造成不公。

署方補充指,任何人士未有批簽而售賣冰鮮肉或冷藏肉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食環署會定期巡查持牌新鮮糧食店和街市肉檔,也會積極處理接獲的投訴。如發現有異常情況,食環署會即時作出調查及採取執法行動。

此外,食環署亦會不時主動偵查懷疑違規個案,也會按需要進行突擊巡查及執法行動。如有足夠證據,會提出檢控,並就違反相關持牌條件或街市租約條款作出跟進。違反相關持牌條件的新鮮糧食店可能被取消牌照,而違反街市租約的肉檔租戶則可能被終止租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