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規管市場上的過度借貸問題,例如外籍家庭傭工的無抵押個人貸款亂象,香港特區政府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昨日就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提出一系列建議,規定每月收入5,000元或以下的借款人,其無抵押個人貸款累計額不得超過一個月收入,還款佔入息比率不得高於35%。該局即日起展開為期兩個月的公眾諮詢,歡迎市民透過電郵或郵遞提交意見。有立法會議員對加強規管表示支持,並指過去個別外傭借貸高達80萬元,遠超其還款能力,欠債後一走了之,累僱主被財務公司滋擾。●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昨日表示,特區政府一直密切監察放債行業的市場動態,持續優化規管措施,促使放債人更負責任地批出貸款。今次諮詢提出的措施旨在遏制過度借貸,特別是保護低收入人士及外傭僱主的權益,維護社會整體利益。
根據公司註冊處數據,截至去年年底,香港共有2,110家持牌放債人,按年減少約7%。無抵押個人貸款市場高度集中,前十大放債人佔市場約64%的貸款額。包括外傭在內的低收入人士是該市場的主要客戶群,當中月入1萬元或以下的借款人佔29%,平均貸款額約2萬元。
諮詢文件提出多項規管措施,涵蓋六大範疇: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保障貸款諮詢人、提升負擔能力評估、優化投訴處理、加強宣傳教育,以及優化放債人監管制度。
倡設定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
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方面,針對外傭及低收入人士易陷入過度借貸情況,政府建議根據借款人年收入設立無抵押個人貸款的上限,並對外籍人士設定較低的貸款上限,建議設定還款佔入息比率上限,以及規定貸款還款期不得超過借款人僱傭合約的剩餘期限,以防止外傭因過度借貸陷入財務困境。
放債人須取得諮詢人書面同意
不少外傭在申請貸款時,未經僱主同意擅自將僱主列為「貸款諮詢人」,導致僱主在不知情下被追債公司滋擾。政府建議強化規管,要求放債人在接受貸款諮詢人資料前,必須取得諮詢人的書面同意,並驗證其真實性。若發現資料不實,需立即停止使用,保障僱主權益。
為提升借款人負擔能力評估的準確性,政府建議持牌放債人定期向「信資通」提供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包括貸款申請、已批貸款詳情及還款紀錄。該措施可完善「信資通」數據庫,防止借款人透過在多家財務公司借貸規避貸款限制。同時,對於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達一定規模的放債人,須在批出貸款前查閱借款人的「信資通」報告,確保評估全面。
有外傭欠債後走佬 玩殘僱主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顏汶羽指出,外傭過度借貸問題多年來困擾香港家庭,部分外傭月薪僅約5,000元,卻能借貸10萬元至20萬元,甚至有個案欠債連本帶利高達80萬元,遠超其還款能力,導致財務危機,更衍生社會問題,「有家庭連續聘請5名外傭,全部都有過度借貸問題,外傭走佬後,僱主無辜被追債公司滋擾,嚴重影響家庭安寧。政府今次措施正視問題,對外傭僱主是一大喜訊。」
他續說,部分外傭「以債冚債」或在多家財務公司小額借貸,強制放債人向「信資通」提交資料以防止此類規避行為。他建議,特區政府應進一步規管放債人以現金券或禮品誘導借貸的行為,並透過「行政指引」規範收債行為,減少對非債務人的滋擾。他亦呼籲跨部門合作,針對外傭借貸後失蹤的情況,考慮吊銷其工作簽證,以增強阻嚇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表示,將全面考慮公眾意見,制定最終方案。諮詢文件已上載至該局網站,公眾可於8月22日前透過電郵或郵寄提交意見。
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主要建議措施
加強規管無抵押個人貸款
●借款人每月收入5,000港元或以下:累計貸款額不多於一個月收入,還款佔入息比率不超過35%
●借款人每月收入5,001港元至10,000港元:累計貸款額不多於兩個月收入,還款佔入息比率不超過40%
註:無固定收入者,放債人須根據過去12個月入息紀錄計算每月平均收入
貸款還款期限限制
●外籍借款人的貸款還款期不得超過其僱傭合約剩餘期限
保障貸款諮詢人
●放債人在接受貸款諮詢人資料前,須取得其書面同意並驗證真實性
●若發現諮詢人資料不實,須立即停止使用
優化負擔能力評估
●所有持牌放債人須定期向「信資通」提交借款人個人信貸資料(包括貸款申請、批核詳情及還款紀錄)
●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達一定規模,放債人須在批出貸款前查閱「信資通」信貸報告
優化投訴處理
●放債人須建立清晰投訴處理程序,確保員工及第三方代理知悉並遵循指引
加強宣傳教育
●透過多語言、渠道宣傳
●強調外傭不得擅自將僱主列為貸款諮詢人或提供僱主住址
優化放債人監管制度
●將發牌及監管職能統一由公司註冊處負責
●修訂《放債人條例》,並公開違規放債人資料
資料來源: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公眾諮詢文件
整理:香港文匯報記者 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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