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蕭景源)新界南總區交通部人員今日(23日)在荃灣及葵青區一帶,進行打擊俗稱「白牌車」的非法載客取酬行動。行動中,警員喬裝乘客成功截獲兩部私家車,並拘捕兩名分別56歲及66歲本地男司機,他們涉嫌利用汽車作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至於他們駕駛的兩部私家車,亦被扣留作進一步檢驗。
新界南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特遣隊高級督察廖偉倫表示,被捕人士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中旬再向警方報到。據了解,涉案司機收取的報酬均在約100元以內,行程主要圍繞荃灣去葵涌及青衣的短線路程。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除非汽車獲發有效的出租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使用車輛作出租或載客取酬用途。首次定罪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者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
警方呼籲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的公共交通工具,如相關車輛用途被用作非法載客取酬,有關車輛的第三者風險保險有可能會失效,一旦遇上意外,其他道路使用者包括乘客或行人,均會失去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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