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全國人大常委會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張勇昨日在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5周年論壇致辭時表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創制性地運用憲法,通過「決定+立法」方式制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是捍衛國家安全和守護香港安寧的「國之重器」,亦是震懾和懲治內外反中亂港分子的有力武器,也是保護廣大香港居民權利自由的法治屏障,為香港重新注入勃勃生機。
張勇表示,5年前,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香港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授權,制定香港國安法,並決定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公布實施。5年來,在中央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立法會、法院的積極作為下,在香港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下,香港國安法得到了全面、準確、有效的實施。
他結合香港國安法5年來的全面準確有效實施,分享三點體會。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是實現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思想。香港國安法是有效維護國家安全的法治結晶,以法治之力守護「一國兩制」的初心使命,以制度之功奠定治亂安邦的穩固基石,促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堅韌力量,一舉掃清亂象,使香港在動盪中重獲安寧和諧,在挑戰中依然昂首前行,穩定局面彌足珍貴。
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優勢有效發揮。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習近平主席指出,香港回歸祖國後,重新納入國家治理體系,憲法和基本法共同構成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基礎。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創制性地運用憲法,堅定維護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通過「決定+立法」方式,制定和實施香港國安法,及時對香港國安法有關條文作出權威解釋,這是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生動實踐,具有重要的制度創新意義,制度自信更加堅定。
三、香港法治精神重煥光芒。香港國安法豐富和發展了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體系,是捍衛國家安全和守護香港安寧的「國之重器」,是震懾和懲治內外反中亂港分子的有力武器,也是保護廣大香港居民權利自由的法治屏障。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讓執法司法在法治軌道上有序運行,使公平正義在社會生活中充分體現,為香港重新注入勃勃生機,由亂到治,由治及興,法治精神歷久彌新。
「周雖舊邦,其命維新,思危方能居安,知憂才能克難。」張勇強調,要堅定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持續健全和有效落實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使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體系更加穩固,更好地守護香港這顆「東方明珠」永遠熠熠生輝,繁榮昌盛,為「一國兩制」事業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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