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香港文匯報訊(記者 葛婷)大嶼山寶蓮禪寺一名男廚師,去年8月報稱因擔心流浪狗便溺引起廚房衛生問題,遂以米袋裝起兩隻8歲唐狗「大妹」及「細妹」,再遺棄海邊。廚師早前承認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法庭為他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案件今日(1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辯方指報告內容正面,被告強烈希望將功補過。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接納報告建議,判被告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被告為伍星耀,65歲,報稱廚師。他承認的3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於2024年8月13日,在香港大嶼山寶蓮禪寺紅屋宿舍外,兩度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任何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或身為任何動物的擁有人而准許如此導致該動物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另於同日同地,輸送或運載上述控罪提及動物,所採用的方式或盛放動物的位置,令該動物承受不必要的痛楚或痛苦。

案情指,寶蓮禪寺會餵養流浪狗,案中兩隻唐狗屬寺院內流浪狗的後代。由於兩隻狗經常竄入寺院廚房,因而出現衛生問題及有顧客投訴,被告遂於去年8月13日強行拉扯「大妹」的狗繩,用米袋套住其頭,又再用米袋緊緊套住「細妹」,然後將兩隻狗放入車尾箱,載到海邊䃟石灣迴旋處停車場遺棄。

3日後,寶蓮禪寺辦公室經理收到電郵投訴虐狗事件,翌日報警。警方經翻看閉路電視片段鎖定被告身份。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只是放生狗隻,但知道自己犯錯及後悔,「我唔想兩隻狗影響廚房,所以帶咗兩隻狗去䃟石灣停車場放生」。

控方指,被告行為令兩隻狗受到不必要苦楚,而狗隻被困於狹窄米袋內可能缺乏新鮮空氣。翌月中,兩隻狗被尋獲,經檢查發現「大妹」身上多處有蜱蟲,淋巴結明顯輕微腫大;「細妹」則帶一般輕微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