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匯綜合報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18日)暫時批准精進建築申請暫緩執行建築事務監督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的決定。發展局表示,屋宇署作為建築事務監督會與法律團隊,將研究法庭稍後頒下的書面判決,以考慮進一步行動。與此同時,署方會全力準備上訴聆訊。
發展局發言人表示,由於法庭暫時批准暫緩執行除名的決定,因此「精進建築」不會在6月20日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在等候進一步聆訊期間,如「精進建築」承辦的發展項目地盤仍有建築活動,相關項目擁有人會根據合約行事,繼續監督建築地盤和承建商的表現。
如承建商的表現不符合合約要求,項目擁有人會按合約處理,並保留跟進權利。屋宇署和項目擁有人亦會加強監察和突擊巡查,保障地盤工地安全。事實上,由於「精進建築」在柴灣政府大樓工務工程的表現遠低於合約要求,政府作為項目擁有人已按合約機制終止合約,於6月15日收回該建築地盤,並爭取短期內安排新承建商接手完成餘下工程。
房委會表示,因應最新情況,房委會正積極檢視相關安排及程序,有決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完成餘下的工程,讓有需要的市民盡快入住,減少對公屋輪候時間的影響。
翻查資料,建築事務監督於今年5月22日拒絕「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並決定於本月20日將其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精進建築」日前就上述決定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決定。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今日暫時批准暫緩執行決定的申請。上訴及暫緩執行決定申請聆訊暫定於8月26及27日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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