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文匯報訊 衞生署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4款含有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的外用產品,這些產品見下表,其中含有的受管制藥物成分「丙酸氯倍他索」是用於治療炎症的類固醇藥物,不適當使用類固醇會引致皮膚問題及系統性的副作用如滿月臉、高血壓、高血糖、腎上腺機能不全和骨質疏鬆等。署方呼籲已購買相關產品的市民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有疑問或使用後感到不適,應立即徵詢醫護人員的意見。

衞生署根據情報,從一個位於屯門的零售檔位取得上述產品樣本作化驗,檢驗結果顯示,產品的樣本含有為《藥劑業及毒藥條例》(第138章)下的第1部毒藥的未標示受管制藥物成分。有關產品亦懷疑屬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衞生署聯同警方昨日(17日)到涉事處所採取執法行動。一名51歲女子涉嫌非法售賣及管有第1部毒藥及未經註冊藥劑製品被捕。衞生署的調查仍在進行中。
而含有「丙酸氯倍他索」的產品屬處方藥物,須在醫生指示下使用,亦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獲授權毒藥銷售商(即藥房)憑醫生處方購買。「酮康唑」及「咪康唑」用於治療真菌感染,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膚刺激及過敏反應。含有「酮康唑」及「咪康唑」的外用產品只可在註冊藥劑師監督下於藥房出售。
根據《條例》,所有藥劑製品須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方可於市面銷售。非法售賣或管有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1部毒藥均屬刑事罪行,每項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元及監禁2年。
衞生署強烈呼籲市民切勿購買或使用成分或來歷不明的產品。所有已註冊的藥劑製品必須在包裝上附有香港註冊編號,格式為「HK-XXXXX」。未經註冊藥劑製品的安全、素質及效能均未獲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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