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新強 立法會議員(法律界)

2020年,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下稱香港國安法),為香港止暴制亂,結束2019年修例風波造成的混亂局面,起到定海神針的作用。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近5年,如今正是總結經驗、謀劃未來的階段,以利香港更好地邁向由治及興。

在香港國安法實施之初,社會曾關注市民會否誤墮法網的風險,當時中央及特區政府的官員強調,法例並不影響奉公守法的市民,更不會影響香港司法獨立。香港國安法實施近5年來的實踐證明,香港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確實作出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人,司法機構亦持續獨立專業地行使司法職能。

根據特區政府最新公布的數字,自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實施後,截至2024年12月底,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共拘捕316人,當中約六成已被檢控,被依據香港國安法定罪判刑的,則有76人,與2019年修例風波期間逾萬的被捕人數相比,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數字明顯少得多。

告別動盪 聚焦發展

基本法第85條訂明,香港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香港國安法的審判亦不例外。在每一宗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中,執法人員都作出了詳細調查,並經過律政司檢控人員的認真審核,認為有無可置疑的定罪證據,才會提出起訴。

法庭對於每一宗案件,亦維持了一貫的高水平審訊,作出裁決後亦頒布判詞,詳細解釋每一名被告的判刑理據,以及被裁定無罪的原因。例如在「35+顛覆政權案」中,被告李予信及劉偉聰兩人被法庭裁定為無罪,判詞中對此作出了詳細解釋。

總結過去近5年的經驗,香港國安法的實施,非但沒有影響到香港市民的日常生活,反而讓香港告別動盪不安,一心一意謀發展,專心致志振經濟惠民生,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變中乘風破浪,在國家發展大局之中力爭上游。

時刻警惕風險 提升國安意識

現時香港社會已經回復法治穩定,但近期內外部環境挑戰升級,國家安全的風險依然存在,決不能掉以輕心。

內部方面,涉及香港國安法而被判囚的罪犯正陸續刑滿出獄,當中大部分人都在法庭聆訊過程中,認識到自己當日對法律的無知,及時認罪而獲法庭接納為減刑理由,對過往的所作所為有真誠悔意。

不過,仍有少數冥頑不靈者,利用網絡平台等各種手段,或明或暗地散播「港獨」,「軟對抗」的風險須進一步消除。

外部方面,有反中亂港的違法之徒潛逃海外,在境外勢力的撐腰下,持續抹黑香港。

因此,特區政府、社會各界仍須保持高度警惕,繼續用好用足香港國安法,防範、遏止危害國安的反中亂港言行死灰復燃,同時在教育層面多下功夫,引導香港市民充分認識實施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必要性,提高市民對維護國家安全的意識。

應對社會轉變 制定產業法規

從法律界角度而言,特區政府需要更靈活地面對社會轉變,精準高效地制定、完善相關法例,築牢國安法律屏障,更好地保障國家安全,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早前獲立法會三讀通過的《保護關鍵基礎設施(電腦系統)條例草案》,加強了關鍵基礎設施的電腦系統保安能力,確保社會正常運作;又如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立法規管加密貨幣方面的發行,既保障了投資者,亦保障了香港的金融穩定、繁榮發展。

國安有保障,亦有利改善民生福祉。在國安港安的良好環境下,特區政府急市民所急,積極為發展拆牆鬆綁,傳統產業持續發展,新產業拓展更大空間,推動香港不斷邁步向前。